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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镇(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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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科罗拉多州。

李斯科在处理完父亲的葬礼后大醉了三天,现在他的头痛欲裂,在猛喝了几口咖啡后,他揉着太阳穴,躺在自家壁炉前沉思。

“命运,真的是让人捉摸不定啊。”阳光从窗台的缝隙中穿过,撒在他白皙的侧脸上,一头亚麻色碎发凌乱的伫立着,还有几根俏皮的翘了起来。他走下床,一米八的身高,腹部的六块腹肌闪闪生辉,打开房门,来到卫生间,憋了一夜的膀胱一下子得到了释放。

“舒服啊~”他眯了眯眼,抖了个机灵,来到镜子前,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谁能想到,我一个死宅大龄胖子居然能重生成一个明星人物?”

他揉了揉自己的脸,回忆起自己的经历。

他来这个世果已经半个月了,没错,我们的李斯科是穿越人士,他穿越前是国内一家影视公司的小编剧,穿越原因他也不清楚,就当是某位不知名存在开的小玩笑,反正他穿越前也只知道宅在家里码字,父母朋友皆无,没有更坏的情况不是么?

他对自己现在的状况挺满意的,曾祖父是中国人,爷爷是中犹混血,自己二十二岁的耶鲁大学毕业生,职业作家,毕业后出版了两本书,第一本《血路》是一本描写华国工人1865年赴美修铁路的事件,拿下了“美国图书评论奖”。第二本《红钻》描写钻石工血泪史,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提名,惜败德国文学家,被媒体称为“美国青年文学领军人物”。简直是人生赢家。

他的祖辈在科罗拉多州经营牧场,他曾祖父李多偷渡到这里,用毕生积蓄买了100亩的小牧场,后经几辈努力,扩建成3000亩。曾祖父曾祖母身体不好早早去世了,李斯科的母亲也在他出生不久撒手人寰。前不久的金融危机,他的父亲破产了,被迫出售了祖传的“李氏牧场”,没多久他父亲是郁郁而终,李斯科处理完父亲的后事,也在思考自己的出路。

昨天律师已经读了父亲的遗嘱,他临终前最念念不忘的是自家的牧场,李斯科已经委托律师溢价收购,想来也快处理好了。

李斯科出版的两本书为他带来不菲的名望外,也带来了丰厚的收入,现在他的身价也达到了过亿美元。经过几天的磨合,他和原身的记忆已经融合,但是他前世毕竟是个一辈子没出过国的中国人,所有的习惯都与之前格格不入,为了避免朋友同事之类的看出破绽,他决定了搬回自己家牧场居住,一来完成父亲的遇嘱,二来他的工作在哪里都可以完成,在牧场里无人打扰,更适合写作。

穿越后李斯科就发现了,他的记忆力就像跳出鱼缸,游向大海的鱼,他甚至能想起前世七个月大时被邻居小女孩咬了一口的事情,对于之后为了工作研究的美国剧本,小说,影视剧者记得清清楚楚,而且发现这个世界近代历史的一些名著,经典文学都消失了,对此他也没有太大的疑虑,毕竟每个穿越者都是被世界钟爱的。

他起了身,穿上了修长的风衣,走出了这个酒店,加里森镇是属于大章克申区的一个小镇,他的祖辈在这里定居了快两百年了。他的小时候也在这里度过,直到他去纽约读高中,到现在他也已经**年没有回来了。

“嘿,马克吐温,”

“嘿,戴尔大叔”

戴尔是镇上的兽医,他与李斯科的父亲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自从李斯科回到小镇后,大家都叫他马克吐温,主要是牛仔们对读书不感兴趣,他们知道的最厉害的文学家就是马克吐温。

“你知道的,斯科,我很遗憾,特姆的去世,我们是很好的兄弟,但是,斯科,我们应该向前看,逝者以逝。”

李斯科沉默了一会,

“我懂得,戴尔,我决定买回物场,定居在加里森了,我已经开始收购李氏牧场,当然现在它的名字叫该死的小马茉莉的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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