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愤怒的铃木敏夫(1/ 2)
方岩不想说自己是做音乐的。他只是来旅游,不想牵扯别的东西。
他告诉宫崎骏老爷子,自己在一家创业小公司的工作,主要是卖T恤。他希望宫崎骏给自己画一幅画,也印在T恤上面。
宫崎骏痛快地答应了。他对华夏很有好感。在职业生涯的早期,他深受华夏动画片的影响。
不过呢,1980年代宫崎骏曾和《萤火虫之墓》的导演高畑勲一起访问过华夏著名的某某电影制片厂。可惜当时华夏刚刚改革开放,电影厂高层只是功利地关心曰本动画的劳资状况,两人最终的观感不是很好。
高畑勲后来回忆那一段历史,原话是:“宫崎骏对华夏的失望无以复加。我在这一点上也是如此。”
宫崎骏言而有信,他领着方岩三人,在吉卜力工作室里转了一大圈,还去屋后的花园里呆了半天。平田庄太全程担任翻译。
“为什么没有人啊?”冯璐奇怪地问。
她说的是中文,可宫崎骏居然听懂了,平田替他解释道:“因为新项目的故事还没有成型,大家暂时不用工作。不过,恐怕很快就要忙起来了。”
“哦,是这样。”
中午,方岩等人和宫崎骏告别,准备离开。
一个小个子老头摇摇摆摆地走了过来。他是那种东瀛电影里典型的滑稽老头,身材瘦小,戴着小眼镜,穿着凉快的小背心,手里还拿着一只老式烟斗。他和宫崎骏打了声招呼,又笑眯眯地打量着方岩等人。
他叫铃木敏夫,已经69岁了,他是吉卜力公司的社长,也是宫崎骏一系列电影的制片人。他的角色像是经营型人才,可以说,吉卜力能坚持到现在没倒闭,铃木老头功不可没。
礼貌地问好之后,铃木敏夫开始和宫崎骏用日文对话,渐渐地,他脸上的笑容没有了,变得十分严肃。
“把宫崎骏的画印在T恤上?什么意思,你们要在华夏售卖吗?”铃木敏夫用英文问道。
“是的。”方岩说。
“这个么……”铃木敏夫吸了一口烟斗,沉吟道。“这样做,似乎不太合适吧?宫崎骏的作品属于吉卜力会社,是我们的核心知识产权,不能随便用于商业用途。”
宫崎骏拦住铃木,用日文解释,方岩的一个句子帮了他大忙,他要画一幅画作为报酬。
铃木敏夫摇头道:“那就更不合适了。”
平田帮助翻译:“铃木先生的意思是,我们的电影是艺术品,而您公司的T恤是商品,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宫崎先生的画作是艺术品,不能印在T恤上面售卖,这会给我们带来很大困扰,以及严重的经济损失……”
铃木敏夫本质上是一个商人。他不愿意宫崎骏的画作被用作商业用途。
“可是,宫崎骏先生刚才已经答应了。”
“别管他!吉卜力公司的事,鄙人说了算。”铃木道。
宫崎骏站在一边尴尬地笑,抓了抓头发,脸颊上露出了一个可爱的小酒窝。吉卜力对外的事务确实他说了不算。
本来,方岩没想要宫崎骏什么报酬,但铃木敏夫社长这副模样,好像方岩要占他们多大便宜一样,他有些不满意。
“您说宫崎骏先生的画作是艺术品?”方岩问他。
“当然。”
“那我写的那个句子,算不算艺术品?”
“我想要一杯水……”铃木敏夫把眼镜摘掉,把纸片拉远了,有些费劲地看了半天,点点头说:“当然,也是艺术品。”
“那就好了。我用一件艺术品,换宫崎骏先生的艺术品,为什么不成?”
“这不一样!他的画如果送你个人收藏,我没有意见。但如果是印在T恤上卖,我坚决不能同意!T恤是商品,你们不能用他的画赚钱!”
方岩指着墙上的一幅《哈尔的移动城堡》的原画,说:“电影也是商品。你们拍电影不也是要赚钱的吗?”
“额……”铃木歪着头想了想,又用力挥手道。“这完全不一样,电影是一种文化!”
“T恤也是一种文化。”
铃木敏夫被气乐了,无奈地说:“你这个人怎么这样?”
“我只是觉得,把我的句子放在电影里,和把宫崎先生的画作印在T恤上,这两件事的性质完全一样,没有任何区别。你们并没有任何损失。”
铃木敏夫张口结舌,感觉这逻辑不太对,却说不出为什么。他喘着粗气,感觉自己被绕进去了。宫崎骏用日文劝了他几句。
“我们先告辞了。”方岩说。“过几天我们再来拜访宫崎骏先生,顺便来拿您的画。”
“OK,OK。”宫崎骏笑道。
“不行!我不同意!你太狡猾了!”
“……”
铃木敏夫有些愤怒,仔细观察方岩身上的T恤,问道:“这就是你们卖的T恤?看样子……额,倒还不错。”
“谢谢。”
“卖多少钱一件?”他有些嘲弄地问。
100日元大概合华夏币6块钱。方岩算了算说:“大概1万3千日元,120美元。”
“咳咳!”
铃木敏夫本来有一堆说辞,听了这个价格,被一口烟呛得连连咳嗽,惊呼道:“不可能!你们卖的是奢侈品吗?这只是一件T恤!华夏人什么时候这么有钱了?”
骗你干什么。
方岩找出网店的页面,给他看销售记录、客户的评价和照片。铃木敏夫才不得不相信。震惊之余,他忽然意识到这是一个商机。
吉卜力有自己的周边售卖,音乐盒,手办等纪念品,当然也有T恤。但华夏是一个远比国内更大的市场。吉卜力工作室的财务一直很紧张,如果能在华夏卖自己的周边,说不定能带来不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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