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狗杀狗的时候不见人影,
如今肉香飘出来了,倒是跑得比谁都快。
院门被推开,黄县令走了进来,目光直勾勾盯着灶台之上的铁锅。
黄县令笑道:“陈镖头,好雅兴啊。”
“有你在坐镇,这趟镖定然万无一失。”
“结果还未曾想到的是,你竟还有这般手艺,炖得一手好狗肉。”
“老夫今日可有口福了。”
陈胜心中鄙视,脸上却不动声色。
这老狐狸,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今日正好借着这锅狗肉,从他嘴里套点实情。
陈胜抱拳笑道:“县令大人说笑了,不过是随手弄点东西果腹。”
黄县令双眼放光,道:“好肉怎能无好酒?陈镖头稍等,老夫去去就来!”
话音未落,人已经一溜烟跑出了院子。
陈胜无奈摇头。
看来这锅狗肉,今天是被这老东西赖定了。
不过他今日操劳过度,又受了一场虚惊,喝点酒压压惊,舒缓一下心神,倒也不错。
没过多久,黄县令便抱着一坛尚未开封的绍兴女儿红回来。
黄县令笑道:“倒酒。”
“这酒珍藏多年,一般人我可舍不得拿出来。”
陈胜启开泥封,顿时一股醇厚幽香弥漫开来。
比起他平日里喝的烈性烧酒,这女儿红口感温润,淡香绵长,入口极为舒服。
两人围坐在灶台边,就着热气腾腾的狗肉,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陈胜忽然笑眯眯地开口,状若随意地问道:
“黄县令,我问你个事。”
“你可知这白玉城内,谁最喜欢养凶犬,还把狗唤作什么将军之类的名号?”
黄县令正抱着一根狗腿啃得满嘴流油,闻言动作猛地一顿,脸色瞬间一变,嘴里的肉差点喷出来。
黄县令抬起头,眼神慌乱,支支吾吾道:“养……养犬?”
“这……这城中大户人家多有饲养,老夫……老夫倒也不曾留意。”
陈胜舀起一勺狗肉汤,接着道:“我看这狗的毛色品相,倒不像寻常人家的土狗。”
“刚才有人喊它叫威猛将军。”
“威猛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