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陆铮靠坐在真皮沙发上,身上那套深灰色的真丝睡衣滑溜溜的,让他觉得浑身不着力。
苏云晚已经从卫生间出来,手里提着那个黑色的加厚垃圾袋,径直走向玄关。
地板上堆着一坨散发着腥臭味的东西。
那是陆铮昨晚换下来的全部家当——那件在红河烂泥里泡了半个月、吸饱了腐尸水和血浆的65式军大衣,还有那套已经磨得泛白、膝盖处全是破洞的作训服。
即使隔着三米远,那股混合着火药、霉烂和陈旧血腥的味道,依然像毒气弹一样往鼻子里钻。
在这间满是鸢尾花香气、恒温二十二度的汉堡国高级公寓里,这堆东西就像是扔在白天鹅被窝里的一块烂泥,格格不入到了极点。
苏云晚皱着眉,用两根手指捏起垃圾袋的一角,满脸嫌弃。
“等等!”
陆铮猛地坐直身子,动作太急,扯动了左腿的钢钉,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但手还是死死按住了沙发的扶手。
苏云晚停下动作,回头看他:
“怎么?”
陆铮喉结滚动了一下,眼神死死盯着那堆破烂。
“别扔。”
他声音干涩,带着一股子执拗。
“那是部队发的物资。”
“虽然破了点,洗洗还能穿。”
“再说了……那是我穿了十几年的‘皮’。”
那是他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证明。
没了这身皮,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个被拔了毛的鹰,在这个资本主义的花花世界里,连个站的地方都没有。
苏云晚没说话。
她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然后伸手指了指大衣领口。
那里有一层厚厚的、黑红色的硬壳。
“陆局长,你是侦察兵,眼力应该比我好。”
苏云晚声音清冷,像是在宣读一份判决书。
“那是霉斑,混合了你半个月前的血和红河里的烂泥。”
“这一块,是袖口,上面还挂着腐烂的水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