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我坠入情网
第二十六章
我坠入情网
一直到阿格尼斯离开伦敦的那天,我才又一次见到了尤赖亚·希普。我当时在公共马车站送别阿格尼斯,结果看到他也在那儿,乘同一辆马车回坎特伯雷去。只见他高高地端坐在马车顶部的后座边缘上,身穿紧身束腰、肩部高高隆起的深紫色外套,还配了一把像一顶小帐篷似的雨伞,而阿格尼斯当然是坐在马车里面,这时候我感觉好了一点儿。不过,当着阿格尼斯的面,我得付出巨大的努力对他表现得友好,得到这么一点儿小小的补偿也是应该的。在车窗边,和上次宴会上一样,他就像一只兀鹰盘旋在我们附近,一刻也不消停,把我对阿格尼斯说的每一个音节或者阿格尼斯对我说的都听得清清楚楚。
他在我住处的火炉边对我说的事,弄得我心烦意乱,在这样一种心境当中,我反复想起阿格尼斯谈到合伙人时说过的那番话,“我做了自己希望是正确的事。心里明白,为了爸爸的安宁,我有必要做出这种牺牲,所以我就恳请爸爸做出了牺牲。”她会为了父亲,心甘情愿做出任何牺牲,同时也被这种情感支撑着。打那以后,一种不祥的预感就一直压在我的心上。我知道她有多么爱父亲,知道她的秉性有多么真诚。她亲口告诉我,她认为自己不知不觉中成了父亲犯错的缘由,同时欠下了他一大笔债务,她热切地想要偿还。看到阿格尼斯同这个令人厌恶的穿深紫色大衣的鲁弗斯有那么大的差别,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我意识到,最大的危险蕴含在这种巨大的差别中,一个灵魂纯洁,甘于自我牺牲,另一个灵魂龌龊,下流可耻。毫无疑问,所有这一切,他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凭着他的精明狡诈,早已筹划好了。
然而,我确信,未来这样一种牺牲的前景必然会以毁灭阿格尼斯的幸福为代价。而且我确信,从她的神情态度来看,她当时并未看清楚这种结局,阴影尚未投到她的身上,所以,如果我向她提出警告,说危险在向她逼近,我可能会立刻伤害到她。因此,没有做出什么解释,我们就分别了。她在窗口挥了挥手,面露微笑,而那个附体的恶魔却在车顶扭动着身子,仿佛已经把她捏在他的魔爪里,一路凯旋。
同他们告别的这一情景,在我的心中久久挥之不去。阿格尼斯写信告诉我她平安到达时,我还像送别她的时候一样感到凄苦悲哀。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陷入沉思,这种思绪就会涌上心头,焦虑不安感就会倍增。几乎没有哪个夜晚不梦到这件事,它已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就像我的脑袋一样同我的生命不可分离。
我有足够的闲暇来分析琢磨自己焦虑不安的心境,因为斯蒂尔福思来信说他到牛津去了,而我不在民事律师公会的时候,就只是孤单一人独处。我现在相信,自己这个时候已经对斯蒂尔福思隐隐地有了某种不信任感。我给他写了回信,字里行间洋溢着真情,但是,总的说起来,由于他这个时候不能到伦敦来,我感到很高兴。我心里觉得,真实的情况是,阿格尼斯的话在我身上产生了影响,他不在身边,我的心里不会受到干扰。还有就是,阿格尼斯对我的影响力量更加巨大了,因为在我的思绪和关切当中,她占据着巨大的比重。
这期间,时光一天又一天、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地溜走了。我在斯彭洛—乔金斯事务所当了学徒。姨奶奶每年给我九十英镑(房租和零用开销不包括在内)。住房定了一年的租约。尽管我仍然觉得漫漫长夜寂寞乏味,但能够在低落却平静的心境中安静下来,喝喝咖啡打发时光。这样一来(现在回想起来),我似乎要用加仑来度量我生命中的那段时光了。也就是在这一段日子里,我有了三个发现:一是克鲁普太太患有一种“抽紧”的怪毛病,一般情况下,只要患病,鼻子就会跟着发炎,需要不停地用薄荷来治疗。二是储藏室里的温度有点儿特别,装白兰地酒的瓶子会爆裂。三是我形单影只,喜欢用英语韵文的形式把这种情景一鳞半爪地记录下来。
我正式当上学徒的那一天,除了给事务所的文书们买了些三明治和雪利酒,夜间独自一人去剧场看了戏,没有举行什么别的庆贺活动。我看的是一出叫作《陌生人》的戏,那是和民事律师公会属于同一类型的戏,我感觉既恐怖又痛苦,所以等回到家里之后,我在镜子里几乎都认不出来自己了。履行完了手续之后,斯彭洛先生当场就说,他本来想请我到他在诺伍德的宅邸去,庆贺一下我们从此建立了师徒关系,但由于他女儿就要从巴黎学成归来,家里有点儿凌乱。不过,他表达了这样的意思,即等到女儿回家,他希望有幸招待一下我。我知道他是个鳏夫,身边有一个女儿,于是表达了谢意。
斯彭洛先生信守了诺言。一两个星期之后,他提起预约之事,并且说,如果我肯赏光下个星期六上他宅邸,待到星期一,他会高兴不已。我当然乐意答应前往。他安排好用他的四轮敞篷轻便马车把我接过去,到时再送我返回。
到了我前往的日子,那些领取薪水的文书对我的旅行包都肃然起敬,因为对他们而言,诺伍德的宅邸是个神圣而又神秘的地方。他们中有一个人告诉我,他听人说了,斯彭洛先生的餐具清一色是金杯银盘、高级瓷器。另一个人透露,他府上的香槟酒可以按照啤酒的喝法,源源不断地从桶里取。那位戴了假发套的老文书,名字叫蒂费先生,在职业生涯中因事务去过那儿几回,而且每次都进入了早餐室。根据他的描述,餐厅极为富丽堂皇。他还说在那儿喝了东印度公司的雪利酒,那酒极为名贵,令人瞠目结舌。
我们那天在主教法庭审理了一桩延期续审的案件——关于把一个面包师逐出教会的事,因为此人在教区会议上反对缴纳修路税。按照我的估算,案件的证据材料连篇累牍,其篇幅相当于两部《鲁滨孙漂流记》,所以案件到很晚才审理完毕。然而,我们还是把他逐出教会达六个星期,而且罚他缴纳各种各样数不清的费用。随后,面包师的代诉人、法官、双方的辩护人(他们关系都很亲密)一同出了伦敦城。斯彭洛先生和我一同坐在四轮敞篷轻便马车上离开。
四轮敞篷轻便马车豪华气派,马匹拱起颈脖、抬起蹄子,好像它们知道自己是属于民事律师公会的。在民事律师公会里面,竞相展示、一争高下的事情有一大堆,结果当时便有了精心挑选的车马装配,不过,我一直认为,将来也还会认为,在我待在那儿期间,巨大的竞争项目是比较浆衣服用的淀粉浆,我认为,代诉人身上穿的衣服,硬度已经到了人可以承受的极限。
我们心情愉悦,一路前行。斯彭洛先生就我从事的职业做了一些指点。他说,这是世界上最最风雅韵致的职业,万万不可以同一名诉状律师的职业混为一谈,因为它完全是另一种职业,有更多的排他性、更少的机械刻板,可获得更多的利益。他说,和其他任何地方比起来,我们民事律师公会的人办事要容易得多,这样就显出了我们是属于有特权的一个阶层。他说,我们主要受雇于诉状律师,对于这样一个令人难堪的事实,不可能掩饰。但是,我从他的话里领会到,诉状律师是一群低能儿,任何有抱负的代诉人都普遍瞧不起他们。
我问斯彭洛先生,他认为哪种业务最好?他回答,一桩案值三四万英镑的遗嘱争议案也许是最理想的。他说,在这样一桩案件中,审案过程的各个阶段都会开庭辩论,还有堆积如山的证据用于质询和反质询(更不用说先后上诉到代表法庭和贵族法庭了),这期间有客观的利益,不仅如此,还由于最后肯定会在遗产中扣除各种费用,所以双方都会精神抖数,跃跃欲试,必定要一争高下,对于费用的事不会斤斤计较。接着他又对民事律师公会全面地颂扬了一番。(他说,)民事律师公会特别令人钦佩的是组织结构周密紧凑,是世界上组织最最得当的地方。它坐落于城中一隅,是舒适安逸的完美体现。举个例子来说,你把一桩离婚案或者赔偿案递交到主教法庭,很好,你就到主教法庭审理。你就会在亲如一家的一群人中不动声色,玩一把小小的轮回游戏,而且把游戏优哉游哉地玩到底。如果你对主教法庭不满意,那该怎么办?对啦,你就去拱门法庭。拱门法庭是怎么回事?那就是同一个法庭,在同一个房间里,同一个被告,同一群律师,但法官是另外一个人,因为在这个地方,主教法庭的法官可以在任何开庭日以律师身份出庭辩护。行啊,你再玩一把轮回游戏。如果你仍然不满意,很好。那你怎么办?对啦,你就把案子提到代表法庭去。代表是些什么人?呃,教会代表就是那些无事可干的辩护人,当轮回游戏在上述两个法庭玩时,他们在一旁看着,看着人家洗牌、抽牌、出牌,还跟所有玩游戏的人谈论玩的情况,现在轮到他们以法官的身份登场,就把事情玩弄得让人人都满意!最后,斯彭洛先生郑重其事地说,心怀不满的人可能会说,民事律师公会存在腐败,民事律师公会故步自封,民事律师公会迫切需要进行改革。但是,当小麦价格每蒲式耳达到最高点,也就是民事律师公会最忙碌的时候。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手按在胸口上,对着全世界说这么一句话——“谁要是敢碰一碰民事律师公会,这个国家就会完蛋!”
我对这一番话洗耳恭听。不过我得说上一句,这个国家是否如斯彭洛先生说的那样,存亡系于民事律师公会,我满腹狐疑,但我还是在态度上毕恭毕敬,接受他的看法。至于每蒲式耳小麦的价格问题,我自认为非我的能力所及,就这么过去了。直到此时此刻,我压根儿就没有攻克那一蒲式耳小麦的问题,在我的一生中,每当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它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并把我击垮。我到现在都不能确切地明白,在难以计数的各种场合,一蒲式耳小麦到底跟我有什么关系,或者说它凭什么把我击垮。但是,不论什么时候,只要看到老朋友一蒲式耳小麦被人生拉硬扯地带进谈话当中(我发现情况一直就是这样),我便束手就擒。
这是题外话。我可不是那个要去碰民事律师公会、好让这个国家完蛋的人,我默然无语,态度谦恭,以此表明了我认同这位年龄和知识都是我的前辈所说的话。我们谈到了《陌生人》和戏剧,还有两匹拉车的马,谈着谈着,就到了斯彭洛先生的宅邸门口。
斯彭洛先生的宅邸有个美丽可爱的花园。尽管那时并不是一年中欣赏花园的最佳时节,但花园被修整得美丽多姿,我还是被迷住了。里面有一块迷人的草地,有一丛丛树木,还有一条条景观小径,暮色苍茫中,我可以辨别清楚小径的上方搭着拱形架子,在花草繁茂的季节,上面爬满了灌木植物和花卉。“斯彭洛小姐独自一人在这儿散步,”我心里想着,“天哪!”
宅邸里灯光通亮,一派喜庆气氛。我们走了进去,然后进了一个厅堂,里面有各色各样的礼帽、便帽、大衣、彩格呢披风、手套、马鞭和手杖。“多拉小姐在哪儿?”斯彭洛先生问仆人。“多拉!”我心想,“多么美丽的名字啊!”
我们转入就近一个房间(我想,它就是那个因褐色的东印度公司的雪利酒而令人难以忘怀的早餐室了),这时我听见一个声音说:“科波菲尔先生,这是我女儿多拉,这是女儿多拉的亲密朋友!”毫无疑问,这是斯彭洛先生的声音,但我没有听出来,况且我也不在乎那是谁的声音。一切都在瞬间过
去了。我已应验了自己的命运,成了一个俘虏、一个奴隶,我爱上了多拉·斯彭洛,爱得神魂颠倒。
多拉在我眼里不是个凡人,而是个仙女,是气精西尔弗,我不知道她究竟是什么——是没人见过的任何一样东西,是人人想得到的每一样东西。顷刻间,我便陷入了爱情的深渊,没有在边缘上驻足犹豫,没有向下窥视,或者掉头回望。我还没来得及向她说上一句话,就猛地头朝下栽了下去。
“我,”我鞠了一躬,嘴里喃喃了点儿什么之后,一个熟悉的声音说:“从前见过科波菲尔先生的。”
说话的人不是多拉,不是,而是那位亲密朋友,默德斯通小姐!
我认为,自己并没有感到多么惊诧。我对自己最最恰当的判断是,我已无力感到惊诧了。在这个物质世界上,除了多拉·斯彭洛,已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惊诧了。我说:“您好啊,默德斯通小姐!我希望您一切都好。”她回答:“非常好。”我说:“默德斯通先生好吗?”她回答:“我弟弟身体可健康啦,谢谢你。”
我估计,斯彭洛先生看到我们彼此相识很是惊讶,然后插了话。
“科波菲尔,”他说,“我很高兴得知,你和默德斯通小姐原先就认识。”
“我本人和科波菲尔先生,”默德斯通小姐说,态度冷若冰霜而又镇定自若,“是亲戚。我们曾经有点儿认识,那时候他还是个孩子,从那以后,现实情况使我们彼此分开了。我几乎都认不出他来了。”
我回答,无论身在何处,我都认得出她来,这可是千真万确的。
“承蒙默德斯通小姐仁慈厚道,”斯彭洛先生对我道,“接受了这样一项职务(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做了我女儿的亲密朋友。我女儿遭受不幸没有了母亲,默德斯通小姐心怀一片好意,做了女儿的同伴兼保护人。”
我心里产生了一个念头,转瞬即逝,觉得默德斯通小姐就像一件藏在衣服口袋里的叫作护身棒的器具,与其说是用来防护,还不如说是用来攻击人。但是,我当时除了对多拉一心一意,对其他任何事情都只是涌上一个念头,就稍纵即逝了。因此,我随后立刻看着多拉,心里想着从她美丽可爱的面容上表现出执拗任性的态度,我看出来,她并非心甘情愿地要对她那位同伴兼保护人保持特别亲密的关系。就在这当儿,铃声响起来了。斯彭洛先生说,这是晚餐的预备铃,接着领我去更衣。
在被爱弄得神魂颠倒的状态下,还会想着去给自己梳妆打扮一番,或者进行任何活动,这未免有点儿太滑稽可笑了。我只能在火炉前坐下,咬着自己旅行包的钥匙,想着摄人魂魄、充满稚气、明眸皓齿、美丽可爱的多拉。她的身段多么迷人,她的面容多么娇艳,她的举止态度多么文静娴雅、仪态万方、令人陶醉!
少顷,铃声又响了起来,所以我没有按照自己的愿望在当时的情况下精心梳理打扮一番,只是匆匆地换了衣服便下了楼。那儿已经有了些客人。多拉正和一位满头白发的老绅士攀谈。老绅士虽然满头白发——而且已经做了曾祖父,他自己是这样说的——但我仍然疯狂地嫉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