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我赵魄,武将也!
“少爷!”
“要不要为我等取个名号?”
“未来出门行走,也好报个名字啊!”
看着方休站在台上,下方有不少士兵开始大喊出声。
他们和方休太熟了。
在平时没有什么训练的时候,双方的关系更像是个朋友。
“闭嘴!”
“说了多少次,军营里面要称将军!”
赵魄在军阵中行走着,抽了下刚刚开口的那名士卒,开口骂道:“狗娃子,你个憨货,再学不会这些我回去告你妈去。”
“到时候让你妈来抽你!”
“哈哈哈!!”
众人一阵大笑,唯独那狗娃子挠了挠脑袋,站立整齐。
“训练半个月了。”
方休缓缓吐出浊气,在他说话的一刹那,整个军队都安静下来,静静的抬头看向了他。
“你们中间有许多人都未曾见过血。”
“虽说身手本来就不错,但在庄子住着,你们也找不到什么出手的机会。”
“昨日我进宫与陛下商量过了,今日,没有什么好训练的东西,我打算带你们出去转转去。”
仅仅只是训练,是练不出来什么精兵强将的。
更何况,这些人的身手本就不错,他们就像是当年随着项羽出征的良家子,能力不凡,一个个的都是精中选精。
在方休养着的那几个庄子里,每个壮汉,每天都能分到点肉食……家家户户养着两头猪,十几只鸡。
严格来说。
他们的体质,已经超过了这个时代的绝大部分人。
听见了方休的话。
下面队列中的众人面色也没了刚刚的轻佻,整个队伍都开始肃然起来。
见血……
这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
有许多地方,唯有见了血,才可称之为老兵,见血前后兵卒实力差别巨大。
他们中间有不少人身手就很不错,甚至能够和林明一较长短,但在搏杀之时仅需要瞬息,林明就可以将他们拿下。
双方区别之大。
无法用言语形容。
更别说方休所带来训练他们的二十八个护卫……
那简直堪称鬼神!
每个人都可以轻松应对二三十个普通的兵卒,身上甚至都不会带上什么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