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至龙喝了两杯威士忌才出门。不够醉,大脑清醒得可恨,每一根神经都指向同一个名字。但他需要这两杯酒垫底,需要酒精烧过喉咙的那一点热,来替他说那些清醒时说不出口的话。
车停在金欢公寓楼下。他抬头看那扇窗,灯亮着。
首尔的十一月,夜风已经带了刀。权至龙把大衣领子竖起来,靠在车门上,掏出手机。手指在通讯录上滑到她的名字,停了一瞬,然后按下去。
“喂?”
她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隔了电流和十几层楼的距离,听起来有一点失真。权至龙握着手机的手收紧了一分。
“金欢。”
“嗯?”
“我在你楼下。你下来。我有话跟你说。”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
“现在?”
“现在。”
“很晚了。”
“我知道。”
又是一阵沉默,权至龙能听到她的呼吸声,轻轻的。然后她说了一句“等我一下”,挂断了。
单元门推开了,金欢穿着一件奶白色的毛衣裙,外面套了一件长到小腿的羽绒服,走到他面前。
“什么事?”
权至龙看着她。灯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和他的影子交叠在一起。他想了一路的话,想了一万遍的措辞,在这一刻全部堵在喉咙里。
“金欢。”
“嗯。”
“我追你这么久了。”
夜风把他的声音吹散了一点,但金欢听清了。她的睫毛动了一下,然后垂下眼睛,看着地面。
“你别跟我说你没看出来。”
金欢抬起头,对上他的目光,表情很平静。
“看出来什么?”
权至龙愣住了。
“我们不是朋友吗?”她说。
四个字。权至龙觉得心脏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了。不是疼,是一种比疼更难以忍受的感觉。。。。。。像是你捧了一颗心走了很远很远的路,终于递到那个人面前,她看了一眼,说:这是什么?
“朋友?”他的声音哑了,“你觉得我们这样是朋友?”
“不是吗?”
权至龙往后退了半步。路灯的光落在他脸上,他的表情从期待变成困惑,从困惑变成难以置信。
“你给朋友做红烧排骨?你给朋友配护嗓茶?你——”他的声音哽了一下,“你跟朋友每天从早聊到晚?”
金欢的嘴唇动了一下,但没有发出声音。
“金欢,你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