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历史军事 > 贞观俗人 > 第669章 阿舅!

第669章 阿舅!(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罗国使团因为老国王归天,于是赶着回国,回国前又特来拜见秦琅,主要还是想顺便带批订购的军械回去,当然,也希望大唐能够派出一位天使回访,前去吊祭老国王。

这样的请求,秦琅当然没理由拒绝,新罗对大唐的态度还是向来恭顺的,这种时候派人去给新罗撑下场面,甚至为新旧王交接做下主持对大唐也有好处。选一个亲唐者,自然很重要。

“阿舅,这次有劳你去新罗国一趟,辛苦了。”

崔敦礼坐在秦琅的对面,对这个差事倒也没抗拒,因为秦琅刚给他帮了一个大忙。他本是中书舍人,而秦琅不久前刚在政事堂上提议,说他年前出使薛延陀和回纥等漠北诸部,劳苦功高,因此论功行赏,可提升为兵部侍郎,进阶三品银青光禄大夫。

秦琅说自己这是举贤不避亲。

其它宰相们也没反对,一来崔敦礼出身博陵崔氏,又是秦琼的小舅子,秦琅的娘舅,再者崔敦礼这几年跟博陵崔氏家族一样,对天子向是顺服,深得天子喜欢,而崔敦礼做中书舍人也表现出门阀士族精英的出色才干,确实做的很好。

中书舍人虽说品级不高,可权势重要,正常上升也起码是侍郎的。秦琅的提议,并没有什么不合适之处,大家也就乐的卖个人情。当然,实际上宰相们都负有举荐之责,每个宰相夹袋里也总有一批自己的人要提拔,只要不涉及到核心利益,大家都会相互通融。

政事堂堂议通过之后,奏呈皇帝。

大唐人事这块,现在形成的规则是宰相和三品实职,权归皇帝。三品以下到五品官,人事权在政事堂,而五品到九品,人事权则文官归于吏部,武官归于兵部。宰相们对于三品以上官职只有荐举权,而皇帝也不会直接任命三品以下官。

皇帝对于政事堂的这个荐举,自然没有驳回。

今天崔敦礼得了官职告身,也去领取了崭新的紫色官袍,从此也进入紫袍大佬之列。从绯袍到紫袍,一步之遥,却是一道高级官员的重要门槛。朝中若没大佬们的支持,官员们想跨越这步难之又难。

而崔敦礼这个当年建成东宫之心腹,仅用了几年时间不但得了新皇信任,还能跨入紫袍之列,他很清楚,这里面对他帮助最大的不是他那已经位列三公的姐夫秦琼,也不是武德年就做了黄门侍郎而今转任幽州刺史加封博陵郡公的叔父崔干,真正帮他上位的是秦琅。

曾经他说秦琅烂泥扶不上墙,狗肉上不得台面,他好心牵线他联姻五姓郑氏女,结果这小子还拒绝。但后来他才知道,是他想简单了,这个秦琼的庶出子早就搭上了秦王的船,并在玄武门之变后翻身。

“三郎让我去新罗,有什么交待的吗?”

崔敦礼捧着杯茶,几年沉淀,如今的崔敦礼也大变了样,武德九年玄武门之变前,那时的他是年轻得意,意气风发,五姓嫡子又处于中枢,做着中书舍人,早早穿上绯袍,人人称赞吹捧。

玄武门之变后,他经历了一年多的沉寂期,倍受打压,好在最后想通了,低头了,秦琅也开始帮他,这几年抛弃过去的浮躁,认真踏实做事,倒也着实做了些政绩,得到了皇帝的认可。

整个人更沉稳内敛,不过份张扬五姓子身份,反倒处处散发着名门气度。

“新罗王金白净无子嗣位,听闻之前新罗国中就有两种声音,一个欲拥真平王之女金德曼为储,一个则打算拥真平王外孙,德曼妹妹之子金春秋为储。金德曼一直未嫁,而金春秋却只是真骨。按新罗骨口制度,新罗王位只有圣骨才能继承王位,金春秋母亲虽是王女圣骨,可他父亲却只是真骨,故他也只是真骨,没有资格。”

金德曼倒是圣骨,名声也不错,可新罗国也没有过女主继承之事,加之这位公主一直没嫁人,这也使的人们担心就算拥她为王,将来王位又如何传承?

新罗历史还没有过公主继位为王的事,也没有过真骨继承王位之事,真平王在世时这事情就一直争议不决久拖不下,现在真平王突然逝世,只怕围绕着新君继位一事,新罗还会有急斗。

“朝廷支持谁?”崔敦礼问。

秦琅只是一笑,“阿舅以为该支持谁?”

“若只从新罗传统来讲,应当由金德曼继位,毕竟是王长女,又是圣骨。金春秋虽然国人称赞文武兼备,年轻有为,可毕竟只是国王外孙,又非圣骨。”崔敦礼放下茶杯,“若从大唐角度来看,若由金德曼继位,也对大唐有好处。”

“好处何在?”

“若金德曼公主继位,则新罗国更容易避免内乱,二则女王当朝,必然要依靠大唐。”

秦琅没去问他为何女王当朝,就会更依靠大唐,但还是认可公主继位对大唐更有利一事。“金春秋其实也是新罗王氏之后,他父亲是新罗王二十五代王真智王金舍轮之子。”

崔敦礼倒是意外,“那为何金春秋却是真骨?”

“因为这位真智王荒淫无道,在位仅四年就被国人所废,他被废后,其子孙骨品自然也就降为真骨了。真智王被废后,其王位由其侄子真平王金白净所继。”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干宋混在洪武当咸鱼大唐:安西最后一个信使我与暴君相伴的日子美国农业不发达,需要金坷垃祖宗保佑:我建立了千年世家大明1805大明:我为朱元璋续命七十年谍影凌云诸天大明联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