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天理(1/ 2)
说不紧张是假的,在大唐没有人可以忽视冯盎的存在,想当初冯盎进长安,李二动用了近乎与皇帝的礼节就知道,他是一个何等强大的存在。....
在岭南这片土地上他就是无冕之王。
想尽了办法不和冯盎正面冲突,才使用了火药这个魔鬼,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出去。可惜啊,千算万算,算漏了一点,冯家不要证据,只需要大概两个字就足够了,就算错了,冯家也会把它弄成对的。
自己的儿子大概是被云烨干掉的,或许是被云烨干掉的,也许是被云烨干掉的,那么,就一定是云烨干掉的,这就是冯家的道理,在岭南已经适用了很多年,冯智勇就是依照这个理由来找李安澜麻烦的,只不过临时觉得云烨更加的可疑,就改变了目标。
对于一个一箭就平定一次叛乱的传奇人物的威胁,云烨需要更多地筹码应对。
这个世界有资格当救世主的人只有李二,如果冯盎是一头傲啸山林的猛虎,李二则是九天上的飞龙,作为鬣狗的云烨,现在在需要找一个外援,对付一头发怒的老虎,找条龙来才是正确的办法。。
事实证明,李二是一位最善解人意的老大,他的成功之处就是从不会让自己的小弟失望,在云烨强颜欢笑,度日如年的时候,风尘仆仆的无舌,来到邕州。
顾不上寒暄,茶水都没喝,无舌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查验军营的宝库,看到堆积如山的财宝,才松了一口气,恢复了往日阴测测的模样,查验过程神不知鬼不觉的挑了两样揣怀里,笑着对云烨和洪城说:“这就好,这就好,咱家带来了陛下的旨意,一封是给云侯的,一封是给洪将军的,这是岭南,咱家就不宣读了,自己去看,咱家需要找个地方歇歇脚。”
没眼色的洪城居然想把一个太监安排在青楼里,这是脑子被驴踢了无数次的结果,云烨闭上眼睛不忍目睹,耳已经传来洪城杀猪般的惨叫。无舌的大力鹰爪已经把洪城的全身关节招呼了个遍,都是皇帝家的忠心奴仆,洪城的没脑子是出了名的,这混蛋靠着赤胆忠心从十岁上开始混了三十年没被人整死,已经是李二宅心仁厚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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