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28章 言论自由的里程碑(1/ 2)
时间拉回前一天下午,芝加哥,神盾俱乐部。
“卖光了?”当李子涛知道这则消息时,同样无比诧异。
他是想到限量版会受到追捧,但也没想到他们会如此疯狂。
距他离开密尔沃基不到4小时,剩余的40辆就全部告竭。
按照卡伦的说法,当他们重新通过电话,告知先前拒绝购买的会员们这则消息后。
当场推翻先前决定,下单的几率是百分之100。
“所以,我们连22号俱乐部的成员名单都没能拨完,101辆车已经卖光了。”卡伦提起这件事也很无奈。
按照如此火爆的销售局面来看,接下来他会遭受到来自各方的电话轰炸。
“很好,看来你要尽快动起来,推出我们的下一款高端限量版订制产品。”说完不等卡伦回答,他就率先挂断电话。
因为他能够想象到,接下来铺天盖地的电话,这个锅还是要卡伦来背,谁让他才是BOSS呢!
……
……
就在李子涛不停甩锅的时候,北美境内,一场备受关注的审判案件进行到尾声。
1791年,第一届国会指定和通过了第一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
即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限制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或限制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利以及向政府请愿的权利。
也就是所谓的‘言论自由’和‘民权法。’
言论自由,这个基本遍布所有国家的制定,可以说在执行与理解方面,没有任何国家如美利坚一样坚持与固执。
这是《独立宣言》最重要的一条,是它被视为‘自由国度’的基石。
在第一修正案的基础下,也代表着美利坚不得存在预先限制。
也就是说,即使有人滥用这种自由,也只能在事后,既事情发生后进行惩罚,而不能预先阻止。
这也就是后世,为何在网络上总能看到‘骇人听闻’的发言,但却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他的发言。
更为简单的理解,它是美利坚公民敢于在任何场合,调侃总统,怒斥联邦政府无能的最有利法律支持。
因为他并没有实际付出行动,哪怕是踏出一小步,他都将遭到法律的制裁。
但在他的行动仅限于‘口头阐述’时,没人能剥夺他的权利。
这无关对错,无关真理,无关这个人是好是坏,只关乎人类出生以来最基本的权利,开口讲话。
这条法案也同样被延伸到其他地方,如新闻刊物。
当然,在发展到后世类似在他人看来‘肆无忌惮’的情况前,它也经历过一些考验与变迁。
而正在发生的这场判决,对‘言论自由’意义重大。
1925年,明尼苏达州通过一项州法律,《减轻妨害公众法》。
其规定:任何人,不得从事日常制造、发表、散播、占有、销售或赠予,
恶意、中伤与诽谤的报纸、杂志或其他刊物。
也许在某些人看来,这项规定再正常不过,但正好相反。
1927年,明尼苏达州的《星期六新闻报》,宣称犹太匪徒在明尼阿波利斯市控制了该市的赌博、走私和诈骗活动。
而市政府及执法机构未能有效的履行职责,报纸上尖锐乃至‘过火’的指责,惹恼了一些人。
县法官费罗伊德·奥里森对《星期六新闻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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