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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奇绝”(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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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睿影并不相信这世上真的有什么天下第一的炒饭,即便做饭的人是马文超他也觉得不可思议。

吃饭这件事,千百个人有千百张嘴,每个人的的味蕾都有自己的习惯。就好像叶雪云,中都城里什么好吃的没有?什么菜系找不到?只要叶雪云想吃,只需要动动嘴皮子,给她的舅舅掌司卫启林大人说一句就好。即使请不来马文超这样“奇绝”的厨神,想必也不会太差。

但是叶雪云仍旧是在中都城里没有吃上过一次可口的东西,还会在午夜梦回之际怀念家里的菊花锅子。

对于不喜米饭的人来说,这天下第一的炒饭更是还不如街边随便的一家摊贩做的饭,厨子只能给自己打个定义,若是如此大张旗鼓的硬要说是第一,那便会引来许多争议。

马文超说他的炒饭是天下第一,未免有些他过于托大。

至于酒。

十万两一壶已然是天价,但也不是不可能。

毕竟酒这东西,和其他的商品没有什么区别。对于酒鬼来说,再寡淡的浊酒都可以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像是震北王域的名酒,三太岁,在江湖上的地位可不必欧家剑差。

世人都觉得震北王上官旭尧是个闲散慵懒的“无为”王爷,但就是这么一位看似什么都不在乎的王爷却将“三太岁”这种名酒牢牢掌控在自己手里。

每年单凭借“三太岁”这酒的收入,却是都可以满足边军的饷银。

所以刘睿影对马文超说这酒十万两,只是听听罢了,并没有当真。但从他身后传来的浓郁香味可骗不了人。

“为什么是天下第一?”

叶雪云问道。

她可没有刘睿影那么多的心思,想什么说什么,丝毫不给马文超留任何情面。

在她脑海里,就没有顾忌二字,想到的就问了,不然憋在心里会很难受。

“因为它是我做的。”

马文超微微抬了抬下巴说道。

他神情颇为自信,丝毫没有心虚的神情。

这是对自己厨艺很是有把握才能说的出口的,是可以经过同等领域的人的质疑的。

其实他的个头和叶雪云差不了多少,但这句话一出口,刘睿影却是就觉得他骤然间变得无比高大。

有些人这么说,你能听出来他是在吹牛夸张,但是马文超这么说刘睿影情不自禁的就相信了进去。

马文超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让人不自觉的带入了他所构建的世界之中。

哪怕和他思想不同,甚至持反对意见,但在他的魔力下都会暂时忘却,被他的思路牵引,到最后觉得他说的是对的。

饶是刘睿影如此有定力的人,都不免会被影响,更何况旁人。

谁让马文超的名字在中都城里已经成为了传奇?在其他重重故事的加持下,马文超做的饭,炒的菜,以及他的一言一行都会蒙上重重幻光。

外面的人看不真切,能够看的真切的人却又不会去表达。

刘睿影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出于什么情况,到底是对马文超的盲目崇拜,还是打心眼儿里敬佩?

他已经失去了刚来时候的思想了,如今的思想都围绕在对马文超的态度的思考上,就连他自己都没有觉得,已经成功被马文超卷入了他的世界。

这些思绪本来并不复杂。

但在一个人饿着肚子的时候,他决计是无法思考的。

吃饱穿暖是最基本的需求,而没有达到的时候,则所有精力都会在上面,但凡想到别的,一定是还没饿够,也没冻够。

刘睿影和叶雪云都觉得自己的头脑内部很是酸涩……就像是保持同样的姿势太长时间,以至于有些酸麻。

叶雪云听了马文超的话后撇了撇嘴,并未搭理。

虽然她骄横,不过有些道理还是清楚的。

比如说自己厉害的人,大多外强中干。所自己天下第一的人,或许连天下倒数第一都排不上。将书本里的东西告诉旁人,是说教。把自己那些个所谓的经历拿出来念叨,是炫耀。但这样即说教,且炫耀的人还不在少数,叶雪云对他们向来都是不屑一顾。

“刘省旗,这炒饭,叫做三套鸭狮子头炒饭。至于酒嘛……是我自己酿造的,还没有想好叫什么。每次拿出来给旁人喝,我都会问问有没有什么好名字,但直到现在为止,我都不怎么满意……”

马文超摇着头说道。

骤然一听,刘睿影却是觉得马文超说了三样东西。

三套鸭,狮子头,炒饭。

三套鸭是安东王域的名菜,狮子头则是平安南王域的特色,至于炒饭,却是哪里都有。不分地域,不分富贵贫贱。

末代皇朝的皇族成员就很喜欢吃炒饭,皇朝覆灭后,许多典籍流落民间,其中就包括许多御宴和贡品的菜谱,尤以蛋炒饭为最。

皇家门儿里无论是什么,就是一个讲究。普普通通的蛋炒饭却是都能被冠以“碎金”之名。

不过金黄色的蛋液在锅里凝结成稀碎的小颗粒,再和银白色的米饭均匀混合在一起,被称为“碎金”也毫不为过,甚至还很有格调。

狮子头刘睿影吃过不少次,都是大同小异,把一块上好的肉,进行彻底的改造。没有什么太高的技术含量,就是比较耗费功夫。

按照老师傅的话说,一块精肉,双刀剁踏半个时辰还是两个时辰,看上去是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做成菜品后,吃到嘴里那可就是十万八千里。其中的亏欠,就是在那剁肉的一个半时辰上。

做菜的师傅可以违心的欺骗自己的眼睛,但却无法蒙蔽吃饭吃菜的食客们的千百条舌头。

细切粗斩后,再经过充分的搅拌,才能使得肉保持适当的空隙和刚好的黏性,这样才算是尽善尽美。

马文超自是懂得这个最为粗浅的道理。

他若是愿意糊弄人,那想吃他一口饭菜的,都可以从草原王庭排队到东海之滨。

三套鸭刘睿影有幸跟随天目省巡蒋崇昌大人外出在中都城里公干时吃过一次。

所谓三套,实际上是一支麻鸭,一只野鸡,一只菜鸽。

而后将麻鸭、野鸡、菜鸽放血洗净,整料去骨,如滚水中略汆定型。

捞出沥干水分后,将鸽子顺着麻鸭的放血口塞入,并将备好的辅料什么冬笋、蘑菇、火腿丝等放如野鸡肚内,用针线缝合。

如此,便能再次入锅慢炖,一个半时辰后,可见汤色澄澈,肉质酥而不烂。

在这个档口,马文超却是将狮子头加入汤中的,但之让其熟到气氛火候,去除肉腥气便好。

等锅内食材全部自然冷却后,他便将三套鸭剁成整齐的小块,将狮子头重新用勺头的弧度碾成泥状。

米饭是昨天蒸好的,放在地窖中隔夜。

对于炒饭都说,隔夜的米最好。

刚蒸出来的米饭,未免有些过于潮湿,互相还粘连在一起。炒饭最重要的口感,便是米粒混着辅料的香味在嘴里互相独立的同时却又能统一在一个主题之下。

隔夜的米饭,水汽挥发,米粒之间露出了有应有的空隙,外表干燥,口感就会富有弹性,以此带来嚼劲。

马文超把“狮子头泥”和隔夜的米饭均匀的搅拌在一起,保证让每一粒米的外部都包裹上一层厚薄均匀的肉泥。

接着便起锅烧油,放入葱、姜、蒜烹锅,还有他自己秘制的酱料,以及白酒。

他身子朝旁侧让开了两步,露出身后一辆木质推车。

做工有些笨拙……四个轮子中,右前方的那个还是歪的。

这辆推车和祥腾客栈以及马文超的身份都太不相符,都说好马配好鞍,身为祥腾客栈总点的主厨,请南阵用金丝木做个推车也毫不为过。

“手有点笨……见笑了……”

马文超不好意思的抠了抠头说道。

他也知道自己这辆推车着实有些上不来台面,奈何整个祥腾客栈中只有这么一辆。

其他菜品上桌时,都有专门的活计,端着个大托盘,一口气上三五个菜不成问题。

但马文超不喜欢端东西。

或者说只要是让胳膊受累的事他都不愿意做。

厨子的胳膊与剑客刀客的手一样重要。

手里握着勺,才能被称作“掌勺人”。

但真正用来掌勺的不是手,而是胳膊。

肩膀处发力,带动大臂与小臂,手腕僵直不懂,宛如一个钉死的架子。只有这样挥动炒勺,才能最大限度的翻动菜品,让其受热均匀,尽早出锅。

爱剑的人肯定不愿意用剑去砍柴,而喜欢吃的人也不会闭上嘴巴,马文超的胳膊已经不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已经成了他最为的独特和珍惜的东西。

以马文超现在得功力,什么样的食材需要多少火候,挥动炒勺半下还是几下,早都了然于心,可入骨血。

切细斩粗的活儿,谁都能做,无非是经验不足,快慢不同而已。但对这火候的掌握,可不是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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