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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 狮子皮(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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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生生死死的事情也不太好,所以冯盎很快就转移了话题,开始讲述岭南的历史来。别看岭南荒僻,但是朝代方面,能追溯到秦朝,人文更是能追溯到华夏起源。只不过,后者现在并不被人所关注。

“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后,‘因南征百越之君’,派屠睢率领五十万秦军攻打岭南;七八年后,秦军才基本上占领岭南。随即,秦始皇将所夺取的岭南地区,设“桂林、象郡、南海”三个郡。这个,就是记载中最早的记录了。”

李孝恭在一边点头说:“这是中原最早对岭南发起统治的记录,当时秦始皇攻略岭南,选择的方式就是用大军死磕到底。五十万的大军啊,就是这样也历时七八年的时间才‘基本’占领岭南,而不是收服。五十万跟七八年放在一起,是这么的显眼。而‘占领’这个词,更是说明了岭南人的难缠。依托着岭南广袤的土地,他们随时都能化身成为草原上的小老鼠,来去无踪。

说实话,当初老夫确实有挥兵南下,学秦始皇用武力征服岭南,但是,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选择了只是单纯的威胁。大唐跟秦朝不同,当时,老夫手里的兵力只有可怜的不到两万,面对岭南,实在是有心无力啊!”

虽然当着冯盎的面,但李孝恭并没有隐瞒自己想法的意思。

冯盎也不在意,赞同道:“当初您要是真的挥兵南下,恐怕岭南跟中原的矛盾才是不可调和了。自秦朝以来,岭南是朝廷流放犯官的首选之地。两地交通虽然堵塞,但是血脉之间的交流,一直没有停止。说实话,老夫去长安朝觐的时候,好多人还用看蛮夷的眼光看待,让老夫很是受伤啊!”

李泰从来都擅长活跃气氛,见冯盎有些伤神,就凑过来问:“耿国公,本王翻越典籍的时候,看到了关于岭南王赵佗。书里记载,这个建国皇帝,竟然把儿子都磨死了,皇位传给了孙子,还有人说他活了一百多岁,是不是真的?您讲讲关于赵佗的事情呗?中原对外地的记载,好多时候都是写史的人,主观臆断的,实在是不可信。”

提起赵佗,冯盎的伤感顿时一扫而空,笑道:“当然可以,赵佗这个人,可是岭南的名人啊。秦末的时候,岭南还在秦朝的统治之下。当时,南海郡尉任嚣病危,委任龙川县令赵佗代职。结果,赵佗这位前人很有野心,等到任嚣死后,他立刻起兵隔绝五岭通中原的道路。秦亡之际,天下纷乱,没人有精力理会岭南这个小地方,于是赵佗武力攻并桂林、象郡,建立南越国,自称南越武王。

当上南越王以后,赵佗整合了岭南之地的势力,坐稳了王位。然而,他实在是太能活了,儿子们都相继老死、病死,就连孙子也死了不知道多少个。等他当皇帝当够了,真正思考起该传位给谁的时候,就只能在孙子里面挑选了。另外,因为他之前把权力抓得太死的原因,甚至没有培养出一个合格的接班人,以至于最终只能挑选一个平庸的孙子继承王位,他死后不过十五年的时间,南越王朝就崩塌了.....”

话匣子一开就收不住,所以哪怕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众人都聚堆在船长室里听冯盎讲故事。航行的路上无聊至极,射鱼早就玩腻了,听听故事也不错。

“赵佗这个人,一生可以说是格外的精彩。对岭南而言,他一生所做之事,确实很对,但是对于中原跟岭南,他却又做的不对。秦朝覆灭,统合岭南各方势力,固守土地,防止被侵占,确实是对的。但是,自立为王,甚至后来又自立皇帝,跟汉朝撕破脸皮,哪怕修复关系,选择臣服以后,却还是对内自称皇帝,可以说是他一生最大的败笔了。”

吃着米饭,冯盎边吃边用一句话,结束了他对赵佗的评价。

李恪放下碗筷,对冯盎拱手道:“当初秦末乱世,跟隋末相差不多,赵佗没能顶住局势的诱惑,自立为王,确实是一生最大的败笔,跟他不一样,您能为了大义而舍己利,拒绝封王,对大唐而言,算是居功甚伟了。请受李恪一拜!”

说完,李恪离席而出,对着冯盎拱手施礼,惊的冯盎起身避开,连叫不敢。

李孝恭也收起了冷冰冰的样子,亲自给冯盎倒了一杯茶说:“海上航行,船上全面禁酒,老夫就以茶代酒,敬你一杯!”

见冯盎手足无措的样子,李承乾放下筷子,朝李泰伸出了一根大拇指。

显然,李泰是故意提起赵佗的存在的。赵佗跟冯盎何其的相似,提出赵佗,不仅侧面赞誉了冯盎所做之事,更是隐隐发出了一丝警告。这样的谈话艺术,绝对是大师级别的。

李泰自然知道皇兄为何朝他伸大拇指,所以只是笑了笑,就算是回应了。

既然提起了赵佗,没有理由不聊聊冯盎的奶奶—冼夫人,这是一位就连后世周en来总里,都称赞为“中国巾帼英雄第一人”的杰出人物,就更别说当下了。说实话,冯盎在中原,还远远没有他奶奶闻名,他能获得皇帝之前那般的尊重,四成还是靠先人的面子。

提起冼夫人,就不是一个上午能说清楚的了,所以,在船队航行的日子里,众人都在听故事。

过泉州,过潮州,过循州,过岡州,就在冼夫人的故事听完,没了别的话题,众人一起打牌打麻将无聊疯了之前,船队终于抵达了岭南的中心—高州。

如果说之前的岭南海边,还像是洪荒一般,到了高州地界内,终于看到了人气。沿海好多地方都有人群的聚集地,特别是当三艘船进入高州州府的范围内,顿时就像是抵达了另一个地方。

站在船首的甲板上,首先能看到的就是海港。

卡在珠江入海口,只要是视线所及的地方,基本都被水泥覆盖了,海浪一次次的扑击在水泥的海堤上,却只能一次次的无功而返。码头周围到处都是船只,好多船只随海浪翘起来的船底上,占满了各种贝类、绿藓,一看就是远航的船只。各种毛发的胡商,正在指挥奴隶将货物运到陆地上,交付给唐朝的商人,随后将他要的货物给运回船上。

最让李承乾惊讶的是,在货物里面,他竟然还真的见到了老黑,应该不是东南亚一带的尼什么陀人,因为随同他们一起搬上海岸的,还有象牙、鹿角、斑马皮,甚至还有一张狮子皮,被一个强壮的武士亲自抱着,周围全是带刀的护卫。

见太子直勾勾的看着那里,冯盎笑道:“昆仑奴,殿下应该是见过的,跟象牙等东西一样,他们也是货物的一种。极西之地运来的昆仑奴,经过海上的颠簸,几乎是十不存一,再加上面貌奇异、跑得快、力大如牛,是不少达官贵人最喜欢的货物。要是能把一个昆仑奴完整的运到长安,那价钱,可不比等价的象牙差多少。”

拿人当货物售卖这样的事情,尽管在长安已经见识过不止一次了,但是看到眼前的一幕,李承乾还是觉得有些不适应。不适应归不适应,但他没有出手管的打算。人总是要跟社会融合的,社会不可能为了一个特定的人而改变。

老黑兄弟可以不管,但是那张狮子皮,可是好东西。只要拿下来,送给皇帝当作诞辰礼物,华贵不说,没准儿还能省下不少钱。

看了看同样露出垂涎之色的李泰李恪,李承乾趁船靠近码头的机会,毫不犹豫的跳上了相邻一条船的桅杆。

太子的突然行动,吓了好多人一跳。冯盎毫不犹豫的跑向船尾,紧随其后跳了下去。之后的人再想跳,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只好吩咐水轮仓的将士摇动水轮,让船快一点靠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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