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都市言情 > 入赘王婿 > 第六百一十一章 你妈还在上面

第六百一十一章 你妈还在上面(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叶凡一头扎入黑烟滚滚的建筑中,转眼就消失在众人视野。

“这这小子疯了吗?”

“是啊,到处是木板,到处是油漆,烧起来骨头都不会有。”

“年轻人太冲动了,再有重要东西落下,也不能这样上去啊。”

看到有人逆流而上冲入火海,跑出来的人们一个个震惊无比。

逃过一劫的他们至今心有余悸,清楚大火带来的威压和窒息。

火势刚起,他们都差点死在里面,现在火势正旺,叶凡这样冲进去,跟找死没什么区别。

在现场众人看来,叶凡就是疯了,拿着自己的性命在开玩笑。

“叶凡,上面还有……”

不远处的林七姨冲出想要对叶凡喊叫什么,却不小心被一个塑料桶从三楼砸下打中。

她身子一晃,脑袋流血晕了过去。

几个员工见状忙把她搀扶起来……

“叶凡,叶凡!”

“快救火啊,快救火啊,唐总还在里面。”

“叫消防车,叫消防车。”

高静想要制止叶凡已来不及,只能连连跺脚喊叫,随后组织人救人,还叫消防车过来。

冲入建筑的叶凡知道自己会危险,但担心唐若雪出事的他,根本管不了太多。

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让唐若雪葬身火海。

叶凡撕了一片衣服,沾染了一点水,包扎住鼻子和嘴巴。

大火中,很多人都不是被火烧死,而是倒在黑烟和热浪中。

“轰——”

叶凡刚刚冲上楼梯,一桶燃烧的油漆就倾泻下来,带着呼啸热浪和刺眼红光。

叶凡身子一弯弹了开去,险险避开四处溅射的火焰。

几滴热漆打在叶凡背后,让他止不住皱眉,显然灼伤了他肌肤。

不过叶凡没有理会,继续动作利索往上冲。

建筑虽然火光冲天,但因为天色阴沉,加上黑烟滚滚,叶凡视野并不清晰。

甚至有些地方是伸手不见五指。

可他还是一层层往上冲,还不断喊叫着女人名字,免得不小心错过了。

只是叶凡冲到七层,喊了几十次唐若雪,依然没有得到半点回应。

他砸掉楼层的消防柜,拿起两个灭火器,对着前方火焰一顿喷射。

灭掉几堆火焰后,叶凡视野清晰一点,耳朵也敏锐起来。

“嗯——”

他很快捕捉到东侧房间有动静,于是提着一个灭火器冲过去。

“砰——”

叶凡很快来到东侧房间,用灭火器灭掉门框的火焰后,他就一脚踹开烧焦的木门。

一股热浪扑来,一些燃烧的图纸卷向了叶凡。

叶凡挪移脚步避开,还把房内几个火点喷灭。

“若雪,若雪!”

浓烟滚滚中,叶凡连连吼叫。

“咳咳……”

墙角响起一个微弱声音

“我……我在这……”

叶凡心里一喜,丢掉用完的灭火器,随后冲向了声源处。

他打开手机,点亮手电筒,视野变得清晰起来。

唐若雪倒在一个角落,小脚扭伤,身上被一个脚手架压着,俏脸痛苦,呼吸虚弱。

她的左手还被钉子划伤,正欢快流淌着鲜血。

叶凡冲过去连连低呼“若雪,若雪!”

他用力掀开脚手架,拿银针止血,接着又撕了一片衣衫,倒了茶杯的手湿润。

然后把唐若雪的口鼻包扎起来。

感受到男人的温暖,唐若雪用力睁开眼睛,俏脸闪过一丝欣喜,随后又恢复了昔日冷冽

“你来干什么?找死啊?”

她咳嗽了几声“这么大火,会死人的,你快走,我脚扭伤了,动不了。”

作为公司负责人,她参与过好几次消防演习,也就知道这种火势去逃离,是多么的困难。

以叶凡的身手,一个人逃生肯定没问题,但带着她这个拖累,就充满变数了。

唐若雪不希望叶凡再为自己冒险。

“闭嘴!”

叶凡毫不客气训斥“死不死你说了不算,我说了算。”

唐若雪心里一阵异样,似乎难得看到叶凡对自己霸道。

“站着别动!”

叶凡唐若雪的丝袜直接脱掉,火海中,丝袜一旦燃烧,一双腿基本就毁掉了。

随后他把女人背在自己后背,还用脱下来的丝袜把她绑住,然后就扯裂一块木板出门。

感受着熟悉的气息,还有那份肩膀的厚实,向来自傲的唐若雪眼泪不争气的滑落。

这个自己曾经受过自己无数次伤害的男人,却总能在她需要的时候撑起一片天。

还无怨无悔。

唐若雪突然感觉自己欠叶凡太多,多到这辈子都只怕无法还清。

如果今天能够活下来,她一定要好好弥补叶凡。

唐若雪暗下决心。

“砰!”

就在这时,一记刺耳的炸裂声响起,走廊的天花板忽然坍塌。

燃烧的木板向叶凡和唐若雪倾泻下来。

看着刺眼的火球,唐若雪没有畏惧也没有躲避,反而挪挪身子护住叶凡的头。

她似乎要替叶凡承受这一击。

“砰——”

只是还没等她闭眼死扛时,叶凡已经一棍子挥出,把天花板击落出去。

接着又脚步一挪,避开一根缠过来的电线,只是脸被一些黑灰打中。

眼睛迷蒙。

唐若雪伸手一擦叶凡的脸。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漫威的人形天网深海渔夫影视:人生新体验神途从氪星开始四合院:从认一大妈当干妈开始没野心的影帝从迪迦开始的无限之旅开局巅峰贝克汉姆,帅就完了仙人只想躺着我的夫人是神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