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七十六章眼睛直了(1/ 2)
李忠信穿着深蓝色的呢子大衣,手里拿着装有笔记的文件袋,这个打扮,颇有一些五六十年代京城那边大学生的那种感觉。
在这个时候,穿着这样的一种大衣,算是比较新潮的,李忠信一直没有穿这个大衣,这次却是特意打扮成了这个样子。
打扮成这个样子呢!也是李忠信费了半天劲才想出来的,他脑后有一些头发被烧焦了,如果穿之前的羽绒服很容易在后面就看到了。
穿着这样的一个大衣呢!衣服的领子很高,稍微立起来,就没有人能够看到他后面缺少的那部分头发了。
而且穿这样的一个大衣,脚底下可以穿那种军购的那种反毛皮鞋。
在九十年代的时候,军购的反毛皮鞋很流行,家里面有一些钱或者是有一些实力的人家,都会给自己家的孩子购买这样的一种皮鞋。
军购皮鞋呢!保暖的效果好不说,还很漂亮,特别是前面鞋尖位置还有按照着一小块钢板,在东北特别实用。
烫伤怕冻,虽然李忠信的烫伤并不是很重,但是,李忠信还是特别注意这样的一个事情,万一因为保暖的事情影响了他脚踝的恢复,那就得不偿失了。
李忠信挥手告别了封半山以后,慢慢悠悠地走进了校园。
这两天的时间里,虽然脚踝处还有着一些疼痛的感觉,但是,他却是能够坚持下来了。
“忠信,早上好啊!这两天功夫没看到你,这咋还突然帅气起来了呢?”
“忠信,你这大衣从什么地方买的,听漂亮的,多少钱呀?”
李忠信进入校园没有多一会儿,就碰到了一些熟识的学生跟他打招呼,弄得李忠信也是感觉到头疼。
不穿这样的一种衣服吧!李忠信总觉得心中有那么一种不踏实的感觉,总觉得会因为这个发生什么事情。
可是,穿了这样的一身衣服,却是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
好在这个时候是冬天,天气很冷,大多数人都是匆匆忙忙地打了招呼,说了几句话以后便自行离开了,让李忠信省了不少的口舌。
封半山看到李忠信进入了校园,他开上车直奔忠信宾馆那边。
他昨天到底没有扭过李忠信,按照李忠信所说接受了杨艳萍那边的采访,经过他的插科打诨,总算是蒙混过关了。
今天白天,封半山按照李忠信所说,到忠信宾馆那边去看看那个老太太和那个小姑娘,如果那个沈云老人家的子女回来了,能够有地方住,直接可以让沈云的子女把老太太接走,如果没有什么地方住的话,可以在忠信宾馆那里在住几天,直到她们找到房子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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