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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光影的分界点(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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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墙坍塌处,有一条通向庄园外的路,宇文泰和高欢摸黑走到地面上,发现不远处有马蹄声。

“看来我们还算及时,”高欢循着马蹄声望去,看到了一辆马车和四位护送的骑士,“刚巧还能看见他们。”

更巧的是,他们身边拴着几匹马。

既然要防止尔朱荣的部下追赶,为何不抽空将这几匹马的缰绳砍断,让它们各自奔走呢?

高欢和宇文泰没有顾得上想这些,他们是军人,服从命令是他们的职责,就算马背上的鞍长满倒刺,他们也要坐上去追击三叔的马车。

马车跑得比马慢,高欢和宇文泰座下的马不病不老不残,甚至还有些健壮,他们二人又是骑术高明,同马车的距离已越拉越近。

为什么看起来如此顺利?

马车周围的骑士已经有了动作。

在后面的一胖一瘦两名骑士放慢了座驾的速度,各自抡着一柄斩马刀劈来。

“河北双雄?”高欢在看清两人面目后失声道,赵逸的斩马刀已斩下高欢胯下骏马的头颅。在失掉头颅之后,这匹马居然还在狂奔。

据说人和马在剧烈运动时突然被斩首,身体仍能保持原来的行进轨迹和动作频率,直至鲜血喷涌得差不多。

血从马脖子中溅出,高欢拔剑沾血,向赵逸挥剑,血立刻遮挡了赵逸的视线。

赵逸挣扎着想将眼睛睁开时,高欢的剑刺来。

这一剑居然被赵逸用肉掌抓住了。

眼前所有当真不可思议,高欢不明白赵逸如何在双眼溅血的情况下徒手挡下这一剑。

赵耳的身躯像竹竿,他唯一比竹竿好看的地方在于他穿了件花衣服。

大晚上的穿一件花衣服,就好像是故意要让人家看,巴不得所有人都借着月光来欣赏欣赏。

宇文泰可没空做这样的事情,他讨厌花哨的东西,衣服只穿素色的麻布装,推崇简朴的墨家和实用的法家,他学的招式也都是杀敌擒人的招式,往往一招就能致人死命。

赵耳的斩马刀并没有砍向马头,而是瞄准了宇文泰的脑袋。

赵耳眼看着很瘦弱,可一刀袭来却虎虎生风。

马战是长兵器的天下,剑本就不占优势。古时大将阵前单挑,常用矛、戟、长刀,很少有人用剑,剑不够长,又太依赖准度,刺入的方向和位置稍有偏差,就能导致生和死两种不同的结果,不如长兵器来得干脆直接。

时人所用斩马刀大多长七尺,柄长四尺,刃有三尺,并不流行,因为这样的刀都太重。传说三国时期关羽所用武器便是斩马刀,上镶蟠龙吞月的图案,重达八十二斤,寻常人根本抬不动。

赵耳的刀没有关羽的重,但这一记斩劈,是无论什么剑都挡不住的。

宇文泰没想去挡,轻轻一跃就逃过了赵耳的刃锋。

赵耳才发现,宇文泰已经跳到了自己背后,正蹲在马的屁股稍前处,一手搭住了自己的肩膀。

长兵器在马战时固然有用,可一旦贴身,就不如一把小小的匕首了。

宇文泰拿来刺穿赵耳脊柱的,正是一把小小的匕首。

赵耳坠马时还在想:这一票活儿得钱之后,是不是该去醉仙楼喝几壶白堕酒,找小萍聊聊天叙叙旧?

三叔给他们的任务很简单,引开尔朱荣麾下的部分精锐,方便三叔在地下室动手。

他们本以为这是次很安全的行动。

燕赵多猛士,赵逸、赵耳两兄弟更是猛士中的猛士,人们以为他们刀枪不入,可以徒手由剑锋处劈断精钢制成的长剑。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仅仅是个谎言。

他们手上缠着金蚕丝,一种极其珍贵、由西域传入中土的坚硬织物,稍加练习,一个有些力气的武夫就能掌握劈断宝剑的技巧。

可这丝线太过昂贵稀少,亦不知制作方法和组成原料,他们只够买到缠手的数量,做不成一件护身的衣物。

赵耳的脖子和脑袋失去了支撑,双手双脚似乎也没了知觉,他有一种自己逐渐退化为蚕的错觉——没有四肢,靠蠕动来移位,靠施舍桑叶来求生。

名贵的金蚕丝是否就是由这样的动物生产的?

“燕赵双雄”怎能沦落到这种地步?

赵耳想咬舌自尽,却连合闭上下颚的力气也找不见了。

赵逸臃肿的身躯颤抖着,亲兄弟在自己面前被害,足以让任何人失去理智,他拗断了高欢的剑,高欢也因为座下那匹无头的马彻底支撑不住而落在地上,打了几个滚。

宇文泰骑着赵耳的马急转而回。

“你怎么不追他们?”高欢疑怪道。

“是诈。”宇文泰说话总是很简短,这一次却显得格外慌乱。

“诈?什么诈?”

“酋帅不在马车上,引走我们,三叔才好动手。”

高欢一拍脑袋,翻身上马,坐到宇文泰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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