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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荆溪白石出(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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枇杷。琵琶。枇杷似琵琶。

琵琶声亮而刚,枇杷果甜而香。

后世白居易的《琵琶行》借琵琶这一乐器道出了失意人的苦涩悲凉。

洛阳城内,不知何处琵琶暗飞声,散入温暖的暮色,静静播种在微凉的石径中。

“起来吧,地上凉。”元欢的手已伸至穆越兰面前。他是个体贴的人,懂得照顾别人的情感,很少暴躁失控。

他的愤怒或许无端,可常令人感觉值得原谅。

穆越兰是自己站起的,没有去拉元欢的手。

元欢的微笑凝固。

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何今天的情绪总是出乎他的意料,可他头回真切感受到,事情并不皆如他所愿。

他的微笑纯粹,源自他强大的信心。可那信心竟在某一刻碎裂,而他竟慌张得说不出是什么时候。

穆越兰弯腰一颗一颗捡起了枇杷,用心地掸去裹杂的泥尘,一口咬在其中一颗上。

“脏了,不要吃了罢。”元欢仍在尝试。尝试让穆越兰的心情好转,也尝试着让自己的微笑重新变得自然。穆越兰咬着嘴唇,没有答话,过了很久,她才怯怯地说道:“送枇杷来的,是个头戴斗笠的人。”

元欢茫然地听着。他想起送自己回府的人也戴着斗笠,这是否意味着做这两件事的是同一个人?

一阵后悔袭上心头。他坐在车厢里时,马车夫的后颈不正在他的掌握吗?如果那时他出手,以二指戳其大椎穴……

他不清楚为何会有想置其于死地的念头,他只是隐约觉得这个戴斗笠的人并不一般,他感觉到马车夫身上携带着不祥与死亡。

属于他的不祥和死亡。

“我要走了。”在元欢愣神时,穆越兰又低声说了一句。元欢想问她要去哪里,可终究没有问出口。

这是他的习惯,永远做决定,永远不被动发问。

穆越兰的背影消失在矮树林间,天地之中仿佛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他赢了,他得到了他想得到的,可胜利的滋味为何并不甜蜜?他感到空虚,感到乏味,感到失去了能量。

高处不胜寒。

那顶斗笠又晃悠在他面前。他以为是幻觉,揉揉眼睛才发现,真的有个人斜斜地戴着顶宽大的斗笠走了进来。

一霎时,元欢明白了他是谁。元欢看见了他腰间的那柄青铜剑。

那是柄很普通的青铜剑,元欢很早之前就见识过了,那时光线很暗,可他却轻易看清并记住了其上的纹路。他知道越中盛行青铜剑,曾经教导过他剑术的老先生用的便是一把青铜剑。只不过后来那位老人的剑术不再限于铁器,扩展到了草木飞石,但他仍然疑心那位持剑的年轻人和老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现在,他的怀疑似乎坐实了。

初新摘下了斗笠。

“你几时起有遮住脸的习惯了?”元欢打趣道。

初新笑了笑,说道:“这是学别人的。”

“天热了,斗笠可以遮阳。”

“的确,夏天要来了。”说这话时,初新还下意识地用斗笠作扇子,朝自己的脸扇风。

“我讨厌夏天。”元欢淡淡道。

他的确很讨厌夏天。他习惯边塞的风寒,偶尔会下雪,肉是风干的,他认为天冷的日子比较可爱。

“我倒是很喜欢夏天,”初新唱起了反调,“夏天的江南很有趣,适合戏水采莲。”

元欢道:“我明白了,你喜欢的是戏水采莲。”

“是,因为喜欢戏水采莲,所以喜欢江南的夏天。”

爱屋及乌,喜欢一样东西,连带着喜欢另一样,本不是什么稀罕事。

初新继续问道:“你呢,你为什么讨厌夏天?”

元欢回答:“因为我喜欢冬天。”

奇怪的答案,可初新却听懂了。因为喜爱冬日,稍一对比,反倒觉得夏日讨厌。喜欢一样东西,连带着讨厌和那样东西对立的事物,也是常见的现象。

“或许是因为冬天戴面具不会流汗。”

初新说出这句话时,元欢的微笑再次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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