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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节 闇夜(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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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4128年2月23日傍晚

灵夜其实并非叫灵夜,而是叫闇夜。

他也并非普通精灵,而是黑暗精灵。

普通精灵的肤色,是略有光泽的白皙。而黑暗精灵,则是紫罗兰一样的偏向于紫色与黑色的交杂混合体。

普通精灵是生活在这个大陆东方的广阔树海当中,而黑暗精灵,却是一直都居住在地底。

闇夜这还是首次来到地面上,他从前一直都只是在幽暗的洞穴当中,透过洞口窥探过黎明的阳光,灼热的太阳光,始终都对黑暗精灵有害,他们从小便接受教育,如非万不得已,绝不要接触到阳光。

闇夜此时的外表,当然也和普通精灵无异,至少从博学的菲尔也分辨不出来这事来看,他所使用的药草是有效的。

这种珍贵的药草,可以在三个时辰内转变黑暗精灵的肤色,使之更接近于普通精灵,而且还有效阻隔了太阳光的照射,给予他们在地面出没的权利。

自从五年之前,萝莉斯女神颁布了探子令之后,闇夜就与其余十九位伙伴一样,四处去为女神探知各地的情报秘辛。这是他自愿到达地面的,因为闇夜相信,这就是他命运当中的修炼与安排,必须修炼到极为强大,才可以回到家乡去。

截击菲尔一行,却是闇夜自己一个人的想法,目的是挑起不死帝国与精灵王国的斗争,不管是任何可以削弱精灵王国的事情,闇夜都愿意奋不顾身地去完成,他将此看待为对萝莉斯女神的效忠。

每当太阳升到最高点的时候,虽然借助药草的功效,闇夜并不会被熔化消减,但后背始终都是感受到那种灼热,这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闇夜:只要他哪天忘记了涂药草汁,就肯定会死在太阳底下的。

闇夜唯一无法隐藏的,是他的那双淡紫色的眼睛;寻常的黑暗精灵是没有眼珠的,只有眼白。而普通精灵几乎都是绿色的或者蓝色的眼珠。只有自愿将生命奉献给萝莉斯女神的黑暗精灵,才会得到淡紫色的眼珠。

这是女神最喜欢的颜色,以示奖赏。得到了淡紫色眼珠之后,闇夜发现一个额外的奖赏,就是他能够在不那么炎热的太阳之下,凝视这颗巨大的火球,这是其他绝大部分的黑暗精灵都做不到的,一辈子都做不到。

据萝莉斯女神自己说的,她并非这个世界的主神,而是月神兰诺德大人座下的一个小小的下等神,主管着地下的黑暗与生物,闇夜清楚女神的主体更像是一只巨大的蜘蛛,但这完全无损于他对女神的敬重与爱戴。

闇夜选择了在黄昏与菲尔接触,就是为了在黑暗中更好地隐藏他的眼睛,菲尔未必能够在缺少灯火的情况下,单凭眼睛就把他给认出来。

他的出手非常快,当然这所谓的快,却与道格有着非常大的区别。道格的那种迅电术,属于魔法范畴的额外提升。至于闇夜,只是自身素质所致的一种极为恐怖的快速,他的每一次出手,旁人就只能看到残影,永远看不到本体。

海瑟薇已经近乎施展了全部的潜力,依然在刚开战的时候,便一直处于下风。她当然明白对方的速度早已彻底地压制着自己,但学自菲尔的一个新的习惯,使她完全不畏惧目前的境况:菲尔曾经亲历亲为地教授她,要如何在劣势当中严防并反击。

高速度的战斗,是不可能持久的,那么只要闇夜稍微因为力竭而变慢速度的话,就将是他败亡的时候了。

闇夜原本还准备单纯用精灵惯用的长剑,就可以击败眼前的这位女性大巫妖。但很快他的如意算盘就被打翻了,海瑟薇根本就不是能够以常理推断的绝世高手。在这个世上,能够击败她的,恐怕就只有菲尔、道格、以及其余的宗师级法师了。

“好快!”菲尔施展了好几种的罕见的魔法,才勉强看得清楚闇夜的动作。这个精灵刺客实在是太厉害了!菲尔当然明白他的真正实力只不过是要和敖枫相差不大,可偏偏就是他能够以弱势,却反过来凭借速度优势压制着海瑟薇。

夕阳此时已经完全落到地平线以下了,菲尔召唤了几个火球,一直在手中保持着燃烧,火系法师最大的好处之一,恐怕就是从来都不怕火焰烫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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