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八章 这软……这饭真香!(1/ 2)
早饭花了自己六十多,林放想想都觉得心疼,好在中午可以在方灵仙那里蹭一顿,勉强可以让他回回血。
反正按照约定俗成的习惯,谁约饭,谁买单,林放蹭的心安理得,没有一点男人就该买单的自觉。
人生而平等,无论男女。
大牛还留在律所,还比约饭的地方更远,打车过去取车太浪费,林放打算先跟方灵仙吃饭,然后蹭她的车去拿车,不要太完美。
好歹林放如今也已经身家过千万,却毫无有钱人的自觉,依然秉承着老林家“勤俭持家,能省则省”的祖训,尽量少花钱多办事,最好不花钱也办事。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林放打车前往赴约地点。
府总路地处市中心繁华商业圈,不远处就是大名鼎鼎的熙春路步行街,再过去一些则是另一条星红路步行街。
往北一些,在早些年电商没有崛起的时候,曾经无比繁华,号称电信一条街,如今繁华落幕,只剩下零星的人气。
还在这里淘手机的,大多是不太关注网络的老年人,他们路过每一家门店,都能享受极为热情的招呼,很多时候,都让人有种卖家远比买家多的惊讶。
约的地点是府总路的独一门烤肉,他们家的鹅肝、薄五花、藏香猪、牛舌,人气都很高。
林放赶到的时间不早不晚,一般约午饭,十一点开始就是饭点儿,十一点半左右赶到刚刚好。
等女孩子,林放还是有经验的,不过不是什么恋爱经验,而是相亲经验。
以他上一辈子相亲多年的经验来看,十个女孩子,九个没有时间观念。
当她说“马上到”的时候,可能她还在化妆。
当她说“路上有点堵,还有一会儿”的时候,她可能刚刚出门。
当她说“催什么催,就快到了”的时候,她可能才刚刚打到车。
一开始,林放遇到这种相亲对象,通常都是约定时间十分钟内不到,直接拉黑,果断走人。
后来被老妈多次“爱的雷霆教育”之后,林放不得不把这个时间延长到半小时、一小时……慢慢的也就麻木了,他发现,大多数女孩子不守时不说,理由还花样翻新。
最普遍的一个理由是:“哎呀,我化妆还不是为了表示对你的重视,多花了一点时间,迟到一会儿有什么嘛,你不要那么小气嘛!”
林放来到独一门烤肉店的门口,四下看了看,准备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他可没打算在门口傻等。
让林放意外的是,方灵仙的声音居然从烤肉店里传来,她居然先到了!
“林放,这里!进来,快进来呀!外面太热了!”
更让林放感到意外的是,方灵仙站起来的地方,竖着一棵桃树,她头顶桃花片片,身上粉裙翩翩,若是有一阵小风,能吹起她的衣裙,吹落桃花无数,想来画面也是极美的。
店内的装修充斥着一股武侠风,虽不能畅想桃花树下桃花仙的仙道美景,却也能稍稍一窥桃花树下桃花女侠的江湖风韵。
林放应了一声,走近细瞧,微微觉得有些遗憾,桃树、桃花都是装饰用的道具,并不是真的。
想来也是,桃花只在三四月开放,现在这个时间,桃子都已经成熟上市了,哪里还有桃花可瞧?
“坐吧,我们是点菜,还是求菜?”
等到林放坐下,方灵仙抓起一个签筒,Duang的一下,砸在林放面前。
签筒里刻有“九转肥肠”、“川派五花肉”、“巴掌牛排”、“内蒙小牛舌”、“一式鹅肝”字样的竹签,摆的满满当当。
一根竹签,就是一道菜。
除了看到中意的自行选择,还可以抱着签筒摇晃,摇出什么吃什么。
这对选择恐惧症患者林放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福音。
他最烦的就是选择,成年人选什么选,不能都要吗?
又不是吃不了!
咕!
林放看了看签筒,又估了估自己的度量,咽了口口水,他发现,他还真是吃不了。
他又不是施小鹿那个小吃货,要是她在话,这一桶,可能还真不够她吃的,两桶都够呛!
“还是……求菜吧!”
林放对点菜这种方式敬谢不敏,要不然早上他去买早饭的时候,也不会每种豆腐脑统统都要了一份,吃的时候,还每种都挑出来一些。
选择困难,简直无解。
“好,那你求吧!”
“好,我求……”
啧!
话是这么个话,可怎么听着就有些别扭呢?
毕竟,锦城话里面,“挨球”可不是个什么好词,什么你求、我求的,总感觉里面是不是把“挨”字给省略了。
林放暗自腹诽着,晃动签筒,感觉差不多的时候就往上一抖,再抖……
别说,听着竹签掉落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还真是挺有意思的。
方灵仙随手抓起一根竹签,面露喜色,她脆声对林放道:“林放,你这可是一支上上签,签上说你红鸾星动,婚期将近!”
啪嗒!啪嗒!啪嗒!
林放一个激灵,手一滑,签筒里的竹签雨点似的滑落,他手忙脚乱的把签筒放在桌上,都顾不得去捡,只想起身跑路。
开什么玩笑,一顿饭就想判我一个“有妻徒刑”?我可没这么廉价!
我就知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这哪里是请我吃饭,分明就是请我入狱!
“扑哧……”
看到林放惊慌的反应,方灵仙忍不住笑出声来,她道:“逗你的啦,你求的这道菜叫做’泰式扒鸡脚’,扒鸡红红的,可不就是红鸾嘛,嘻嘻……”
红鸾你个鬼啊!
老子差点没被你给吓死,我还以为你恨嫁了,想要逼婚呢!
我太难了,你们这些前女友,就不能让我省点心吗?
有些玩笑不好开的,开多了我怕我心脏受不了!
林放忽然有些后悔来吃这顿饭了,林家祖训,有时候也不是非要遵守不可的,为了贪一点小便宜,弄不好就要吃大亏,幸亏方灵仙只是开玩笑,要是真的可就惨了。
她简直有骗财骗色的嫌疑,骗色倒也罢了,骗财可就不能忍了,我赚钱点,搞到千万身家,我容易吗我?
呃……好像……好像也挺容易的吧?
林放认真思索了一下,发现自己现在的身家千万,光收前女友的红包就收了四百多万,靠着前女友拿到遗嘱,又搞到了两百万奖金。
也就是地下赌场那一次,他是靠自己的本事,赢了五百多万,算上落轻语、古朋飞赢的他分红的部分,到手八百多万,可最后,他又是靠了前女友,才能安安稳稳的,最终把钱拿到手。
仔细一算,这钱来的好像也不是特别艰难,吃软饭嘛,能有多难……
呸!
什么吃软饭,什么靠前女友,我都是靠自己!
林放果断把脑子里的那些“不该有”的念头统统赶走,他才不承认自己是个软饭王呢。
“灵仙,你这玩笑开的,太吓人了,我大学还没毕业呢!”
“是啊,你还小,怎么可能结婚?”
看到林放拍着胸口松了口气的样子,方灵仙脸上挂着笑,眼底却有些黯然。
是啊,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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