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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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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哪里了?这是第几个?”路岑一看到林慧手上举着两个甜筒。“我可不想再吃了,会胖死了。”

“荣泽宇明天就回来了,我的好日子就结束了,他是绝对不会让我吃冰激凌的,一切生冷都禁止入口,美其名曰:‘为我身体好’。”林慧长叹了一口气,吮了一口手中的冰激凌,把另一支递给路岑一:“你又不胖,怕什么?一天到晚怕胖怕胖,你不矫情吗?”

“哎,你这丫头拿你真没办法,我是演员,要注意舞台形象,大运动量我的身体又不允许,只能在吃的方面克制点。”

“不吃算了,我吃了。”

“哎,算了,算了,你不能再吃了,荣泽宇管你是对的,没人管你你会上天。”路岑一实在担心林慧吃得太多了。

苏远走到售票处,又打消了游船的念头,人这么多,一点意思都没有。他又逆着人流返回走。

迎面两个背着双肩包的小姑娘一人拿着一个甜筒走过来,不知在说什么开心事,笑得乱颤,差点跟避让不及的苏远撞个满怀。

“对不起,对不起。”小姑娘急忙道歉。

“没关系。”苏远随和的笑笑。

如果不看她们横扎在腰间的校服,苏远根本判断不出她们是学生,年轻的脸庞虽还有些稚气但被化妆品盖得厚厚实实的,让人无从判断。

当年林慧也极爱吃甜筒,也跟她们一样,和戴小青走在路上总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笑个不停,唯一不同的时,林慧比她们清纯得多了。

路上几乎清一色的年轻人,多数是成双成对的情侣,或者是结伴的一群人,像他这样形单影只的鲜少见到。快活和幸福洋溢在年轻人的脸上,苏远感觉自己好像与这个时代脱节了,像他们这样张扬的快乐都记不清什么时候有过,有一种未老先衰的凄凉缠绵在霏霏细雨中。

一行年轻人极其娴熟地滑着滑板穿行在拥挤的人流中,就像鱼儿水中游。最后的一个小伙子在让一个姑娘时跌落滑板,迅疾又踏上滑板风一样掠过,但因避让致使姑娘手中的甜筒掉落地上,她身边的男子回头向连句歉意都没有就滑进人群的小伙子,生气的嘟囔,苏远看见这是一张极美的男子的脸,白如玉的肤色衬得一双眼睛在灯光烁烁的热闹中像鸟儿的眼睛一样明亮,好像在哪里见过,男子也看见他了,瞬间换了笑容,像遇见熟人一样跟他点点头。

苏远也点点头从他们身旁走过,他听到身后的姑娘说了句“这可是我续命的稻草”,太熟悉了,从前林慧吃甜筒的时候最喜欢说这句“续命稻草”的话,他不由得回头看去,只见那姑娘正蹲在地上垂头清理掉在掉落的冰激凌,就凭这个举动,苏远对那姑娘生出几分好感。“一对般配的人”苏远心里感叹一句,转身继续漫无目的的往前走。

“再给我一张纸。”林慧抬起头,看到路岑一看着远处发呆,“又看什么?帮我一下,粘手。”

扔完垃圾,路岑一用矿泉水给林慧冲了冲手。

“诶,我说你刚才看什么呢?那样入神,莫不是......”林慧调皮的“嘿嘿”乐。

“哈哈,是看见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家伙,走在再多的人当中都能一眼就发现的家伙。”

“那你还不去追?”

“花痴啊。”路岑一弹了一下林慧的脑门。

“心动就要勇敢点,说不定一个擦肩就是一辈子,我是你的话,我就追,成不成是下一步的事。我说你啊,要做gay,就要做一个认认真真的gay好不好。”

路岑一对自己是同性恋这件事若若大方,从不觉得与别人有什么不同。

“我觉得碰见什么人都是命运安排好的,不是我们能选择的,就像我只喜欢男人,也由不得我选。”

林慧大呼,“你什么时候这么宿命?”

路岑一不以为然,耸耸肩,“你的荣泽宇是你追来的?”

“不是。”一下就被路岑一带偏了,林慧想了想说,“也许你是有道理的,如果不是徐姐生病,我就不会遇到八竿子都打不到的荣泽宇,如果不遇到荣泽宇,就不会遇到路岑一你,嗯,嗯,好像是有点命运的意思。”

两个相视哈哈笑,都非常满意这个答案,但愿命运就安排到这里,不要再安排什么花招了,林慧对现在的生活还是满意的,除了偶尔感到莫名的孤独。

漫无目的的走了许多,走到人稍微少的地方,苏远被眼前的一幕看笑了,一只狗在追一个小女孩,或者小女孩在追一只狗,一狗一女孩绕着一棵树使劲跑,或者使劲追,一个汪汪叫,一个哇哇叫,树用水泥瓷砖围起高敦子,方便行人歇息。他们的速度越跑越快,终于小女孩像被离心力甩出去,她跑到一个气喘吁吁跑过来的女人身边哇哇地放声大哭起来,看来是狗在追她了,狗呢,已经跑蒙了,还在围着树墩绕圈拼命跑。苏远被这滑稽的一幕逗得笑弯了腰,一个人傻乐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拼命的忍,但还是发出压制不住的“嗤嗤”笑声。

这一笑,胸口的郁闷便释放出来,瞬间心情轻松了许多。这一幕真该让林慧看到,不知她还是不是还像从前那样怕狗,有一次在路上遇到一次小狗,林慧抓住他的手,一步也不敢走,吓得脸都变色。与其说是被林慧抓住手,不如说是被林慧掐住手,她的指甲都掐进苏远胳膊的肉里。那也算是他们有生第一次“亲密接触”。回到家看着被林慧掐破皮的地方,苏远的心就像经了电流一样,麻酥麻酥的,甚至洗澡都舍不得洗那片被掐过的地方,犹如林慧的气息还留在那里。

不知不觉又走到巷口,苏远打算明天回去了,修整两天再认真做个旅游计划,重新出发。大学毕业后,他甚至没有放过一次假,即使节假日,他也在工作,他始终不肯回美国,虽然不再记恨母亲当时的做法,但心里有个地方始终是凉凉的,他最温暖的地方留给了奶奶和初恋林慧。而他最爱的两个人,一个在天堂,一个嫁做人妇。这次回到这座城,他终于明白这么多年他始终不曾放下林慧,但是今生已无缘,难道他要像《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样,终其一生只为费尔明娜.达萨等待。

走了几步,他又折返,他想起开始经过这些奥巷弄是听的歌声,他忽然害怕再次感受那种揪心的凄冷。他要另寻一条路回去。

“我们从那个巷子穿过去吧。”林慧指着前面的巷口说。

“这里能到吗?”路岑一十分怀疑。

“能。”林慧十分确定。

“我看悬,你个路痴地球人都知道。”

“真的能,我以前经常晚自习常来这里玩。”林慧情急说漏嘴。这里是她和苏远逃晚自习的圣地。

“啊,你会逃课?跟谁?男同学?看不出啊,没想到我路岑一阅人无数,竟然还是被你单纯的外表骗了。羞愧啊!”

“羞你个大头鬼。”林慧忽然想起读书在巷口发生的一件事,“我告诉你啊,我特别怕狗,有一次,晚自习回家的路上不知哪里的野狗蹦出来,吓得我百米冲刺往家里跑,那个速度啊,哈哈哈......”林慧还没讲完,一个人就先笑个不停。

路岑一一脸无耐等她笑完:“就这样?!”

“不是......”林慧笑得只有摇手的份。等她终于能控制不笑了,才接着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总是短发吗?”

“适合呗?”

林慧又摇手:“我天生卷发,和别人的卷还不一定,我只在发根卷,发尾又是直的,我不说,别人会以为我的头发多得吓人,所以总是剪得短短的,削得薄薄的。读书的时候好不容易留过一次长发,但一定得把头发扎起来,你知道那个蓬啊,吓死人,跟炸了锅一样。那次被狗吓得狂跑的时候,正好洗了头头发还没全干就去晚自习了,只用一块手轻轻扎了个松松的口,一路狂跑,手帕掉了也不知道,我回家的路,也要经过一个这样的巷子,你知道我一进巷子,发生了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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