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一房二卖纠纷 1(1/ 2)
很快就有案件上门。一房二卖,并不是太复杂的案件。
委托人杨奇半年前经人介绍向张振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约定总价为470万,但是因为张振的这套房子产权证办理还未满两年,为了规避高昂的税费,杨奇和张振约定,待半年后房子一手产权证满2年再办理过户手续。但半年后,杨奇按约定向张振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张振却一拖再拖,最后直接翻脸了,表示要把已经卖给杨奇的房子收回来,他不卖了。
“还能是为什么呢,贪心呗,这半年房价蹭蹭蹭地往上涨,尤其是这套房子,政府在附近要建一所重点中学的配套小学,我那套房,一下变成学区房,整个小区蹭蹭蹭地往上涨,就我那套房,已经涨了100万了。”杨奇说。
自从房子变成学区房之后,除了他家一片愁云惨雾,杨奇感觉整个小区的人都和打了鸡血一样兴奋。
住在他对门的吴大妈,几乎逢人就说:“哎哟,你知道不,我那房子,变成学区房啦!”
情绪之高昂、表情之夸张,亲眼目睹的杨奇真是忍不住竖起大拇指;最让杨奇佩服的是,吴大妈这个劲头一直持续了几个人,非但没有衰减,反而呈直线上升,逢人就炫耀自己的房子从平平无奇的小商品房,一跃成为金贵的学区房!
杨奇简直把肠子悔青了,当初,为了省几万块前的税费,不去过户,现在闹出这个麻烦,先不说律师费了,万一真的房子被张振要回去了,他的妻子就先得和他拼命,真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您的购房款付了吗?”吴忧问。
林自遥和李亦柯坐在一旁。
“付了一半,235万,后面的购房款我们约定等产权证办下来以后付款。”杨其说。
吴忧点了点头。
“那您现在搬进房子里了吗?”吴忧问。
“住进去了,都住了小半年了,我付了235万后,张振就把房子给我了。”杨奇说。
“街坊邻居都认识了吗,物业费你有交吗?”吴忧问。
杨奇点头如捣蒜,说道:“有的有的,我妈是个自来熟,和小区里的人差不多都认识了,每个月物业费也都有交。”
“收据都在吗?”吴忧问。
“在的,在的。”杨奇答道,他随即又问:“吴律师,您问这个做什么?”
“是为了证明您确实已经实际占有使用了该房屋了。如果卖房人张振已经把房屋实际交付给您了,您更有胜算。”吴忧答道。
杨奇恍然大悟,张振既然敢毁约,保不准就对自己交付房屋的事实矢口否认,杨奇庆幸,还好自己有个爱好串门聊天的母亲。
“吴律师,张振这一个月一直要赶我们出去,说已经和新的买家定了合同了,他要把房子卖给新的买家,还说新的买家要付全款,吴律师,我们这个房子能保得住吗?”杨奇有些焦急地问。
“你确定张振已经找了新的买家了吗?”吴忧问。
杨奇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说:“八九不离十,我托熟人和张振商量过,说不然我再加20万给他,就把事了了,可是张振不同意,说他这阵子急用钱,一分都不同意让,无意中还透露了已经和新的买家谈的差不多了,所以他才一直想把我们赶出去。”
吴忧略一沉吟,说:“杨先生,是这样的,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物权的效力是高于债权的。也就是说,如果张振和下一个卖家交易并且过户了,在下一个买家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房子就是下一个买家的了,到时候你只能向张振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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