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死都不许说出去。(1/ 2)
苏樱听从黄衣妇人的命令,穿着破旧的红嫁衣,老实地坐在床上,等待着她的新郎君。
墓室里看不到天光,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等待的时间里,她分析了当前所遇的情况。
从周围的设施布置来看,应该是长期有人在此居住。
黄衣妇人自称将军,又说四皇子在她手里。她应该是准葛尔人,或者准备投靠准葛尔的本地山匪或者是盗墓贼。
想拿四皇子去准葛尔部邀功请赏。
她的气度里带着与生俱来的骄贵,又像是长期身居高位之人。
准葛尔某个部族的首领?
若是如此,她在这个古墓里干什么?这里可是大清的领土。她说四皇子在她手里,是真是假?银川那边又发生了什么事?
前世里,巴尔珠尔这个时候在宁夏筹粮,被当地人发现了身份,羁押起来,交给了银川知府。
巴尔珠尔。
也许他从京城来了这里?
黄衣妇人说的儿子,是不是就是他?
想到这里,苏樱激动了。如果是巴尔珠尔,她的命肯定没问题,说不定还能把她带的这些人都给放了。在她认识的人中,巴尔珠尔最善解人意。放几个无足轻重的江湖人,小事一桩嘛。
苏樱又立即否定了这个想法。
巴尔珠尔的母亲阿努是准葛尔部的王后,此时跟葛尔丹在一起呢,在不久后的双方交战中,被她阿玛费扬古的部下所杀。
虽然否定了这个想法,苏樱仍抱着一丝希望。
开始盼着新郎君的到来。
她琢磨了,黄衣妇人会汉话,她儿子肯定也会汉话。那个用刀逼着她的壮汉,应该是下人。
既使新郎君不是巴尔珠尔,也可以跟他聊聊,让放他们走。
年羹尧说过,没有谈不拢的事,就看出的银子够不够多。
只要放他们走,什么条件都能答应。
苏樱东想西琢磨,坐的腰酸腿硬,也没等到人。
她准备出去看看。
开门时,却发现门从外面关死了。
瞬间冷汗直流。
该不会是让她活祭陪葬的吧?接着又否认了。床头的桌几上放的有水和食物。这不是想让她死的安排。
附耳听听外面,没有一点动静,墓室内更是死气沉沉的安静。
想到死,她急忙把身上的红嫁衣脱了。在这鬼地方有红嫁衣,肯定是死人的陪葬品。
苏樱又想到了鬼。
有了这个念头,不但觉得桌几板凳在慢慢地晃动,甚至珠子的莹光也在嗒巴嗒巴眨着眼睛似的。
她跳上床,赶紧用被子蒙着头,去回想经历过的趣事,借以分散紧张的情绪。
紧张害怕令她无法集中精神,思想总是不由自主的,又回到这个阴森诡异的墓室。胡乱的想了一圈后,突然想起了胤禛第一次见她的情形。
那是六年前的初春。
她阿玛去向皇帝求亲的次日清晨,福嬷嬷悄悄告诉她,方才在院外拐角处看到一位少年,像是四阿哥。问她要不要出去假装偶然遇见,请他来家里喝茶。
她红着脸说,才不去看他。
是啊,有什么好看的。反正三个月后就要成亲,可以天天看。
到了半上午,福嬷嬷又来跟她说,四阿哥还在,大约是来偷看她的。
她生气了。
怎么能不认识她呢?除去先皇后拜祭他晕倒那次,另外两次是在永和宫,其中有一次,她站在静宪旁边,他还跟静宪搭了话。
好啊!居然不认识她。不认识她,就爽快地应下了婚事。
难道他娶福晋是谁都可以?又想,既然已经应下了,还看什么看?
苏樱独自生了一会儿闷气后,又开解自己,是你想跟他成亲。跟他认不认识你,有什么关系呢?人家能应下,你就该高兴了。
现在又怨别人,是什么道理?
这是得寸进尺嘛。
如此一想,又原谅了他。
原计划是去白塔寺上香还愿的,由于知道外面有人等着看她,故意不出门。
不出门,却坐立不安,连吃饭都没心思。
不断的派人出去查看。
派出去的人回话过来,中午说他还在;下午说他还在;直到傍晚了,仍还在。
这个傻子,不知道要吃饭的吗?
死心眼。
照照镜子,又往脸上擦了一层脂粉,发髻是早就梳好的,衣服也是她认为最好看的浅粉色。
一切收拾到满意,对巧慧说:“我出去转转,一会儿就回来,不用跟着我了。”
巧慧笑嘻嘻道:“是看未来的姑爷吗?”
她说:“我看他作什么,吃的太撑,出去消消食。”
巧慧大笑:“小姐还未用晚饭呢。”
她说:“我中午吃的太撑不行吗?”
巧慧捂着嘴笑:“中午小姐只喝了小半碗粥。”
她说:“你再敢说一个字,我亲手把你的嘴巴缝上。”
出门的时候,她后悔求亲太急了,应该再推迟几个月,那时候是夏天,见面的时候,就可以撑把纸伞,好看又自然。初春的时候撑把伞,不是神经病么。又没下雨。
两只手没地方放。
几经思索,最后她选择抱了一件小棉袄。
走到胤禛身边时,她又后悔了,应该拿件小东西,这样就能故意掉落。他肯定会帮她捡。然后,她装着不认识他的样子,优雅而又礼貌地道谢。
然后理所当然的,同他搭几句话。
鬼使神差间,她把小棉袄丢掉在地上,而且假装不知道。
胤禛轻拍了一下她的左臂膀。待她扭头时,冲她一笑,“你的东西掉了。”
自己这搭讪的举动,这也太明显了啊,丢脸丢脸。而他对她也随便了些,居然对她动手动脚的。
她未加思索的就否认,“不是我的。”
他笑意更深了,“我看见是你掉的。”
她用自认为很好看的表情颦了颦眉,“我不想拿它,不要了。”又狡辩道,“那就不算是我的了。你要是喜欢,送给你。”
他把墨绿色的小棉袄,小心地折叠了两下,攥在手里,一只手拿着。背起手问:“你准备去哪儿呢?”
圆谎这事,她最拿手了。一本正经道:“我准备去给我表姐送棉袄,出了门,又想去西街吃馄饨。嫌拿着袄子碍事,就扔了。反正我家很多袄,改天另拿一件给她。”
他说:“多好看的小棉袄,扔了可惜。我正好也去西街吃馄饨,帮你拿一会儿。”
她假装好奇地问:“你认识我?”
他笑道:“不认识。”
她问:“那你为什么帮我拿?”
他说:“身为一个男人,看到小姑娘有困难,伸出援助之手,是份内的事。何况又是举手之劳。”
她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并坦然地接受了他的建议。
那天他们没吃馄饨,吃的豆花。因为她不爱吃馄饨馅,不想在他面前挑出来扔到一边,那样显得太不雅观。
走到西街,天已经全黑了。
初春的夜晚,坐在露天的小吃摊前,有些冷。他把小棉袄递给了她,“搭腿上,暖和一些。”
她坚决拒绝:“我不冷。”怕冷的都是小孩子,她早就是大人了。
他又笑,“那快点吃,吃完了早些回家。”
干嘛听你的话,我偏要慢点吃。
吃到一半,遇到了她三哥,她一手挡着脸,一手伸向他,“快快快,把袄子给我。”在他探询的目光中,她把绿棉袄顶在头上,挡着了脸。然后露着一个小缝,跟他说话:“这个方法真好,一点都感觉不到冷。”
当时她觉得自己太机智了。
回家进了院子,却发现她三哥正在门内等她。挽着她的肩膀,笑道:“好啊!胆子大了啊!竟敢跑出去偷偷的跟人私会。”
她叉着腰理直气壮道:“什么私会,那是我夫君。”
她三哥扭头说话:“四阿哥,你跟着进来了啊。”
丢人了。她“啊”了一声,急忙用手里的棉袄又蒙上了头。
她三哥哈哈笑,“逗你呢,他已经走了。”又说,“今晚吃的豆花谁付的钱?”
她说:“他付的。”
她三哥哼了一声道:“我都看见了,明明是你付的,你连他的也一并付着了。”
她恼羞成怒,到她三哥脚上狠狠踩了一下,“你偷看我干什么,他帮我拿了一路袄子,作为答谢,我请他吃碗豆花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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