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庭审(1/ 2)
“肃静!”法官敲法槌。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在踢了一脚之后又补踢过,否则不可能造成这么重的伤。伤害人已被踢倒,已不能对被害人够成威胁,被告人还继续实施踢打等行为,已造成防卫过当!”公诉人说道。
“辩护人有意见吗?”
“有!”
郑文博说道:“我这里有公安医院的验伤报告,施害人林文除了肋骨和头部伤外,只有一处伤痕,就是我当事人的脚印,林文身上并未找到其他的伤痕,说明我当事人并没有再次实施踢打的行为。”
郑文博又拿出公安机关拍摄的照片,林文胸前有一块青紫的印子,就是顾振南踢的,其他前胸和后背再没有伤痕。
他又拿出公安机关拍的被腐蚀了雨伞、地上的衬衫,还有顾振南后背的伤等相片。
“施害人用浓硫酸泼向我当事人的妻子,若不是他用伞挡了一下,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伤害,这样情急之下他踢过去是正很正常的。”
“既然他已经用伞挡了,为什么还要再踢一脚?”公诉人说道。
“因为当时情况紧急,伞并没有撑开,而且就算撑开以浓硫酸的腐蚀程度也会把伞布溶解掉落下来,而当时伞还是没有撑开的情况,只能挡住部分液体。”
“我当事人把施害人踢开,就能改变液体的抛出路径减低伤害,即便如此我当事人后背还是被硫酸烧伤,如果不踢这一脚后果可想而知,所以我当事人的行为并不构成防卫过当。”
“审判长,辩护人申请证人到庭!”
“证人姓名?”
“林桂珍。”
“请证人林桂珍到庭!”
林桂珍被请到庭上。
郭湘愣了一下,不认识啊,这应该是郑文博找的目击证人吧?
“林桂珍,本月十五号中午十二点,你在哪里?”
“我就在自己的店里。”
“你的店在哪里?”
“就在那个泼硫酸的地方前面没几步,我都看见了。”
“你看见了什么?”
“看见了一个男人朝一个女人泼硫酸,我一直看着呢。刚开始他们吵架,因为吵得很大声,我就有点好奇看了过去。后来吵着吵着,那个男人就从身后拿了一个瓶子朝那个女人泼去,把我吓了大跳。”
“后来又有个男人突然从边上跳出来,把那个男人踢开扑向那个女人。”
“后来那个男人是谁?”
“就是站在被告席上的那个人。”
“你看见他踢施害人了?”
“是,我看得一清二楚,后来他媳妇还来我这儿借水了呢。”
“他踢了几脚?”
“就一脚,踢了一下他就扑过去挡在他媳妇身上,硫酸就泼在了他身上,他哪里还站得起来?”
“后来她媳妇就打电话报了警,再后来救护车和公安就都来了。”
“那个坏男人躺在地上,被告人靠在墙边,一直没有再动过。”
“公诉人,你还有意见吗?”
“没有!”
“原告……”
“她说谎,他们一定是串通好的,他们家有钱一定是买通了证人,你们就是官官相护!”郑梅大叫起来。
法官脸黑了,这是自己诬告不成还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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