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做人要厚道(1/ 2)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原来,曾广孝到了哥伦比亚大学,曾纪泽给他选择了电气学院,曾纪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之一,1787年9月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1条第8款第8项即明确规定:“为发展科学和实用技术,国会有权保障作者和发明人在有限的时间内对其作品和发明享有独占权”,这也是实施了近百年的《美国专利法》的立法依据,这些是美国不断涌现创新的制度保障。
在容闳的牵线搭桥下,曾广孝约上一些在哥大的中国留美学生,还聘请了科学顾问,很快就利用哥伦比亚大学得天独厚的实验室搞起高科技发明,并到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专利!凭借曾纪泽超前的意识和科学天赋,在父亲的指导下,曾广孝他们很快就挖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仅一个硫酸铅的蓄电池专利就卖了八万美元!当时美元这时还是金本位,比较值钱,两三美元就可以在纽约租一套房子,五美分就可以吃上一顿,一个普通劳动者的月薪也不过二三十美元,八万美元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至于电灯,曾纪泽知道,最初电灯的发明者本来就不是爱迪生,爱迪生只是改进了电灯的灯丝并申请专利――这是他最拿手的好戏。早在1801年,英国一位名叫汉弗里?戴维的化学家,就在自己的实验室中用铂丝通电发光;1810年,他又发明了用两根通电碳棒之间发生的电弧而照明的“电烛”,这算电灯的最早雏形。英国的一位工程师斯旺,经过近30年的研究,于1878年制成以碳丝通电发光的真空灯泡。斯旺灯对爱迪生的启发尤其大,他只是用了上千次实验发现电灯灯丝用碳化棉较好。
曾纪泽很看不惯爱迪生这种“专利贩子”,
而且对历史上爱迪生对伟大科学天才特斯拉做的事愤愤不平,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曾纪泽让曾广孝把碳化棉丝灯、竹丝炭化灯,钨丝灯的专利都申请了!电灯的发明在纽约引起了轰动,西方联合公司的老板摩根通过报纸新闻看到了这新奇的发明,曾广孝把碳化棉丝灯和的竹丝炭化灯这两个专利卖给了他,获得了二十万美元!至于钨丝灯的专利,他说什么也不卖!曾纪泽知道这个专利的价值,将来足以让儿子在美国开设一百家企业!
爱迪生每天在实验室里埋头做试验,对曾广孝的到来毫不知情。但曾广孝抢先申请了三种电灯的专利,他为研究电灯成立的股份公司已经负债累累,便只好宣布破产!实验室也没钱再维持下去,不会再有人愿意投资!那天,爱迪生在回新泽西的路上,懊悔抓着自己的头发,最终他头发蓬乱,失落地回到了门罗公园的发明工厂,受到的打击丝毫不亚于当年小学老师说他是‘低能儿’!出乎他意料的是,曾广孝已经在爱迪生的实验室里等着他了。
曾广孝穿着一身黑色燕尾服,西装革履,目光犀利,像一位绅士一样坐在爱迪生的皮椅上,脑袋后面也没辫子。曾广孝到纽约的第二天,就秘密剪了自己的辫子,当然,他也储备了一条假辫子以备不时之需。曾广孝的身后,是一位穿黑色马褂的中年男子,脑袋后还拖着辫子,正是护卫他安全的家任保镖唐殿卿。
当爱迪生知道纽约时报上说的科学奇才曾广孝,竟然只是眼前乳臭未干的中国少年,很沮丧,愤怒大声质问曾广孝:“上帝呀,这真是太不公平了!为什么我们这么多人辛辛苦苦研究了一年的东西,你几天就发明了出来?”
曾广孝哈哈大笑,道:“我记得阁下有句名言,‘天才就是1%的天赋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天赋恰恰是最为重要的’,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我天赋异禀,所以自然能发现电灯丝用什么好!废话少说,我今天来新泽西,可不是为了跟你吵架来的,我想收购你的这个实验室和公司,你至少要为我的公司服务二十年!”
爱迪生问道:“你能出多少钱?”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