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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一展身手(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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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秀微微一笑,“小老弟,你可能还不清楚我们掌门与你师傅的交情吧?塞北上人以往也经常将他的绝技传给我们掌门的,二人关系甚好,我将这飞山足印的功夫传于你,我们掌门不仅不会怪罪于我,反而还会夸赞于我呢。你就放心吧!”

“既然这样,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独眼巨人冲严秀一抱拳。

“小老弟!这飞山足印乃轻功的一种,其精髓在于快速以足尖深深踏入岩壁作为支点力矩,来支撑整个身体垂直于岩壁的重量,这需要内力与爆发力相结合,一定要快,动作慢了,很有可能从陡峭的岩壁上坠落,那后果可是不堪设想。”

说着严秀飞身足尖点地踏上垂直岩壁上行,所踏之处便是一个个足尖印痕,然其速度之快,着实令巨人吃惊,只眨眼间,但见其已行至半山腰。

独眼巨人不甘示弱,学着严秀的招法,将真气运至双足,飞身踏至岩壁之上,岂知他这踏不要紧,本身他身材高大,这脚就比正常人大出两个都不止,人家严秀踏壁只是踏出一个小小的石窝,然巨人这一踏,便是留下了恐龙蛋大小的深窝,知道的他是要上山,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开山破路呢?     其实这脚大一直都是他的苦恼,他曾逛遍了整个集市,愣是找不出合脚的一双鞋,牧远便萌生了私人订制的想法,订制的鞋子,倒是很合脚,然其天天练功上蹿下跳的,这再结实的鞋子也架不住他天天那么折腾呀!

只不到一个月的光景,这鞋子便已经被磨坏了四五双。于是他一气之下,就光着脚板在路上行走,没两天的功夫,这脚便磨出了血泡,然其皮糙肉厚,根本就没当回事,往往这老伤未愈,这新伤又起。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厚厚的老茧,这老茧坚固耐磨,倒是比那鞋子结实多了,加之其双足汗腺发达,又不常洗,故此杀伤力十足,常人很难忍受。

今日倒好,平整的岩壁却被其踩出了一大串巨大石窝,也是令严秀哭笑不得,不过不管怎样,这飞山足印的功夫,巨人好歹是掌握了。

二人一前一后,飞身踩壁,极速攀岩,牧远边攀边好奇地转头朝下看,苍松翠柏,怪石嶙峋,山下的景物越来越小,不多时,那缭绕的云雾便如白色的屏障一般,遮住了下面的景物,他仿佛置身仙境一般,穿云而行。

二人加快脚程这一铆劲,便行至山顶,诺大的山顶锦旗招展,亭台楼阁,红瓦青墙,一派繁荣景象,青石台阶,在花团锦簇,青松翠柏间若隐若现,翘曲的屋顶四周陈列着诸多石兽,一座座古香古色的宅院陈列于此。与这俊美的自然风景相得益彰,一派繁荣的人文街景。

独眼巨人,看看这边又望望那边,是看得出神。被这热闹的场面所吸引。“严哥!这华山派果然名不虚传,这里实在是气派得很呀!不枉这名门大派之说!”

此言一出,严秀更是得意,“那还用说呀!我们华山派可是历史悠久,人才济济,如何,今日是不是觉得不虚此行呀?听我的就对了吧?

你若不上到山顶又岂能看到这如此繁华的景象呀?”

“严哥!还得说是名门正派呀!比我们草原的蒙古包可是气派多了。”

“小老弟,这么多亭台楼阁,你可能都看花眼了吧?中间那座最高的,便是我们严掌门议事会客的英雄大厅了。我们现在就去见他吧?”

严秀还是个急脾气,其实他又何尝不想受到师傅两句赞美的话语呢!他心里最清楚,一提起这塞北上人,他一准儿高兴,况且今日牧猛虽然没来,然见了他的书信便尤见其人,顺便连见见他的徒弟。虽然这徒弟相貌丑陋,然毕竟是上人唯一的弟子呀!他就这样心中盘算着。

二人来到英雄大厅,宽敞的大厅内,红毯铺地,两侧精致木桌木椅整齐排布,正中央那宽大的太师椅上端坐一人,此人面色蜡黄,消瘦异秉,如大病初愈一般,窄窄的额头,一对小黄眼珠,滴溜溜乱转,狮鼻小口,这长相似乎与这诺大的掌门之位有些不太匹配,此人长相实在是谈不上有几分人才。更提不到什么英雄好汉。

见到他们从远处走来,本来还是眉头紧皱的小脸上勉强露出了几点微笑。

严秀走上前,一抱拳,“师傅!塞北上人的徒弟牧远前来求见,并带了上人的亲笔书信一封,请您过目!”说着将那封信件递与陆绝。

不出严秀所料,陆绝一听是塞北上人的书信,这愁容便消下一大半,他转愁为喜,赶忙拆开信封,将里面的信件抽出展开。但见信纸上一行行工整的行文小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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