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我们不得不承认,人和人之间是有差距的(1/ 2)
熟读法律条文,只是在律师行业入门的最低标准,很多成绩优秀的法学院学生都能做到。
将法律条文熟练且准确的运用在实例当中,才能算是合格的律师。
在庭审过程中随机应变,灵活转换辩护思路,能够抓住对方律师的任何一个小失误,展开反攻,扩大优势,奠定胜局,方能算得上优秀律师。
而真正高明的厉害的顶尖律师,行业大牛,不仅能掌握自己的辩护节奏,还能让对方律师在不知不觉中,也跟着他的节奏来,甚至掉进他设置好的“陷阱”中。
毫无疑问,张伟绝对算得上一个优秀的律师,但他的对手,却是真正的行业大牛!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人和人之间是有差距的。
张伟稍只是微疏忽大意了一下,便让前期奠定的优势瞬间瓦解。
他的脑门上已经开始冒汗。
连忙开始补救:“我的意思并非是说见义勇为者都要自甘风险,只是想表明一个观点。”
“我们在见义勇为的时候,也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要在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见义勇为,或者说,我更提倡的是‘见义智为’。”
“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都是平等的,我很敬佩也很支持见义勇为,但同时也希望这些英雄们能保护好自己。”
罗大状微微一笑。
张伟的补救,只能让情况不继续恶化,但并不会让事情好转。
法官和陪审员因为他刚才的一番发言,心里已经形成了印象。
他丢了一个大分!
张伟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很快便主动跳过这个话题,开始重新组织辩护思路:
“事发之后,原告向长河街道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刻展开调查,并将两名被告人传唤回去,进行多次,多方位调查取证,并且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阶段,指导取证工作。”
“案件移交检察院之后,检察院对本案非常重视,对是否起诉被告人专门召开由侦查机关,起诉机关,社会各方人士多方参加的听证会,并全程录音录像。”
“最终,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我认为,检察院对案件的认定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违反程序与实体的情况。”
“这一事实还请法官阁下予以考虑,判定我方当事人故意杀人未遂不成立。”
每一个公诉案件,都是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仔细调查取证后才会做出决定,是否起诉,以何种罪名起诉,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
一般而言,公诉案件都是证据确凿的,基本不会出现反转。
辩护律师只能是从减刑方面入手,尽量帮助他的当事人减轻刑罚。
反过来说,检察院都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了,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罪名是不成立的?
因此,公诉转自诉案件,通常情况下,在立案阶段就会因为证据不充分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被打回。
即便是立案了,最终的结果也极有可能是被告无罪,当庭释放。
本案,便是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不认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你凭啥还要以这个罪名起诉啊?
难道你觉得自己比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更专业?
再阴谋论一点,难道你是在说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不作为?制造了冤假错案?
面对张伟的进攻,罗大状却表现得非常淡定。
在他看来,张伟不过是困兽犹斗罢了。
这场庭审的胜负手,早已经决出。
在张伟话音刚落的时候,罗大状便缓缓起身,王之蔑视的看了他一眼,开口道:“反对!我反对辩方律师的论证!”
“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解释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切忌主观片面性,要依照法定程序认定案件的事实,要仔细全面的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过双方质证、辩论,由法院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就是以法律为客观尺度来分清是非,不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也不能主观臆断!”
“公诉转自诉,是符合法定程序的,这也是原告享有的正当权利!”
“检察院不予起诉有他们的考虑,但这是什么地方?”
罗大状话语铿锵,掷地有声:“这是刑事审判庭!”
“既然本案已经立案并且开庭审理,那么就应该以庭审结果来评定罪名是否成立,而不是其他。”
陈忠汉缓缓点头道:“原告律师反对有效,被告律师,请不要关注案情之外的事情。”
“好的。”
张伟无奈点头。
随后,他又从犯罪动机上进行辩护。
毕竟柳依依柳菲菲两姐妹跟姜白没有任何交集,更谈不上恩怨。
而且两姐妹并无任何犯罪前科,就是两个普通的社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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