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7章丙子士祸(1/ 2)
朱雄英寻了一座凉亭,命人取来了一桌酒菜,便独自自斟自饮了起来。
自从当年莫愁湖刺杀一案,潘媚儿舍身为自己挡下了那致命的一箭,以致她香消玉殒,朱雄英便再未踏进过十里秦淮一步。
今夜难得有了些许兴致,想要重回故地缅怀故人,却是不料一路行来,尽是这些卖弄风骚、哗众取宠的混账东西,太子殿下的兴致被败坏得一干二净,有人自然应当为此负责倒霉了。
大明立国之初,百废待兴,到处都需要花钱,万般无奈之下,为了筹措银两,太祖爷只能捏着鼻子,冒着被史书狠狠记上一笔的风险,自建都金陵后,便在秦淮河畔设置了“国营妓院”,营建了春江十四楼,成为支撑国库的帝都销金窟。
相传老爷子还曾亲自为大院题写过对联:“此地有佳山佳水,佳风佳月;更兼有佳人佳事,添千秋佳语。世间多痴男痴女,痴心痴梦;况复多痴情痴意,是几辈痴人。”
不过朱雄英并不相信这个传闻,毕竟英明神武的朱元璋,吃相绝对不会如同朱标那般难看!
妓院都如此繁盛,还是国家专营,自然而然地滋长了浮华世风,文人名士,富商大贾,甚至朝廷命官,普遍以狎妓宿娼为风流韵事,逐渐演变成为了一种盛行的社会风气。
这些嫖客大概分为以下几种:文雅的士大夫,普通的狎客,单纯的嫖客。
而春江十四楼好歹也是官方专营的销金窟,档次自然高出其余青楼,故而嫖客大多都文人名士,富商巨贾与公卿贵族。
随着狎妓之风的盛行,许多达官显贵不问朝政国事,沉溺于歌舞升平、灯红酒绿之中;一些名流贤达狎妓冶游、寻欢作乐,以致于让秦淮河的胭脂气浓得几乎化不开来。
当年朱雄英方到大明,便参与了浦园诗会,魏国公府小公爷都以邀约到秦淮名妓潘媚儿为荣,可见当时风气是多么不正!
在这种风气的败坏之下,国家政纲日益松弛,官员日益腐败淫逸,终日纸醉金迷,纵情享乐,似乎这个新生的大明帝国即将衰亡败落。
好在太祖爷及时悔悟,对官员狎妓设限重重,如在《大明律》明文规定:“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人减一等。若官员子孙宿娼者,罪亦如之。”
要知道,大明的杖责可是出了名的厉害,栗木大杖头带倒勾,别说责六十下,这些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挨那么十下就会皮开肉绽,很可能丢掉性命。
而即便宿娼官员躲过了杖责,也会被罢官免职,仕途履历之上留下污点,将来永不续用,等于是和仕途完全绝缘。
而官员子孙宿娼者,罪亦如之,更是拓宽了打击面,不过血气方刚的纨绔子弟,哪里会在乎这一纸律令,终日流连于秦淮河畔,才是少年郎该有的生活。
这也就造成那一纸律令,不过是块遮羞布,遮住文人士大夫们夜宿秦淮的嘴脸罢了。
毕竟从洪武朝到建文朝,还从未有哪个王八犊子去十里秦淮扫过黄,朱雄英这位太子殿下,今夜也算是开天辟地头一遭了!
“老二老三,过来一起吃点!”
兴许是一个人自斟自饮毫无兴致,朱雄英开口唤来了铁塔二兄弟,三人就这般一边欣赏着秦淮风光,一边饮酒作乐。
几杯酒下肚,慕容夏略显忧虑地出言道:“公子,您今夜这样一扫黄,那可真是捅了马蜂窝了,那春江十四楼里面,不知道有多少文人名士、富商大贾、公卿贵族呢,还有他们的子弟亲故……”
“怕什么?孤是当朝太子,眼见礼乐崩坏,政纲松弛,官员淫逸,有感责任重大,故而亲自带队扫黄,那些个文人士大夫、朝廷命官敢吭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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