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章 难处(1/ 2)
有了足够的人手,又早就将结构理顺,堂口的事情总算是进入了正轨。
张角开始将大部分注意力,转到了自己的正行生意上。
现在‘张先生’自然粮,已经在万隆打响了名气。
可除了在他掌握的地盘能顺利铺货,销售,抢占市场外,其余地方的超商、便利店反倒开始滞销,甚至隐隐排斥‘张先生’这个品牌,让他深感头痛。
不得不深入探寻其中的原因。
但在这之前,张角还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接手鸿字头、勇字头破败后留下的遗产。
这些遗产名义上在盛太升、洪毅胜两人名下。
浮财已经不知所踪,张角也不打算追究到底是谁吃进了肚子,只有既然显眼又无法轻易兑现的不动产还在。
盛太升已经死了,继承人也神秘失踪,所有资产自动收归国有。
按照法律规定,应在一定期限内由法院公开拍卖。
拍卖款收归国库。
洪毅胜则身犯重罪,所有财产全部充公。
按照法律规定,其资产也应在一定期限内由法院公开拍卖。
拍卖款将用以补偿翡翠街火灾事故,遇难者的家属。
这一系列程序看起来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和张角根本就毫无关系。
可实际上,当盛、洪二人的资产拍卖时,除了他之外根本就没人会应标,否则就是破坏江湖铁律。
帮派分子犯了,拳头软、势力弱的九成九会横尸街头。
拳头硬、势力强的也会变得臭名昭著,完全就得不偿失。
普通人犯了则永世不得安宁,就算是豪商、士绅也抵不住江湖中人的整日骚扰。
八成会在绑架、放炸弹、枪击等手段的威胁下,把吃下去的便宜加倍吐出来。
所以张角接受资产的过程很顺利,最初的几次拍卖,没有一个人出价,全部流标。
等到资产因为一次次流拍,,依法不断折价,折到市价大约10分之一时,他从容出价,吞下了送到嘴边的肥肉。
整个过程无论是受法院委托做资产评估的银行、拍卖行还是法院本身,都是按照数百年来的形成的惯例操作,十分配合。
就这样全赖‘老规矩’和鸿字头、勇字头、正字头虽然经济兴衰,却屹立数百年未倒,早于万隆地产价格腾飞期的悠久历史。
最终张角惊喜的用19亿7500万的现金,拿到了接近200亿的不动产。
当然这些资产按照规矩只是由他名义上持有,实际仍是堂口公产。
张角失势下台或死掉,便会按照上述程序,转给顶替他执掌地盘的老大。
但只要张角得势一天,这些房产地业却是完完全全的由他享用,想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
于是他大权独断,其中的商铺、餐厅、酒店就没再让社团中人插手,而是请专业的经理人掌管。
剩下的公寓楼盘则全都改成了宿舍,以每月500海币一个床位的超低价,租给了那些背井离乡来万隆闯荡的正字头兄弟。
而之所以不让他们免费住,并不是张角苍蝇飞过都要拔条腿的死要钱,而是考虑人不患寡而患不均。
只照顾那些异乡弟兄,会让万隆本地兄弟吃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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