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步白素贞(1/ 2)
长期看武侠的人可能很熟悉两位香港漫画家,马荣成和黄玉郎。
以影响力而言,得益于影视剧的加持,马荣成先生更大一些,以故事性而言,林轩更喜欢黄玉郎的漫画,尤其是《天子传奇》前两部。
至于相关小说,自然是天子传奇更好,毕竟,天子传奇前两部的小说作者是——黄易。
风云系列充斥着命数和悲剧,不管是主角风云还是普通配角,无一不是悲惨至极。
别说林轩不是什么圣母,就算是知晓一切剧情,武功堪比笑三笑的圣母,也无法拯救所有人的悲剧。
有些人的悲剧来自于贪,有些人的悲剧来自于嗔,有些人的悲剧来自于痴,有些人的悲剧来自于血脉,甚至,有些人的悲剧完全就是个意外。
比如,黑瞳。
黑瞳曾经是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父亲慈祥,母亲温婉,弟弟可爱,家里富足,乐善好施,有口皆碑,黑瞳到了成家的年纪,前来求亲的踏破了门槛。
这是何等完美的生活,可惜,风云世界是残破的,是悲剧的,不允许这等完美出现。
追魔七雄大肆屠戮,什么狗屁屠魔,什么狗屁正道,不过是一场劫掠罢了,紫衣老大直言不讳,他们屠戮这户人家,只是因为求财,不是什么正义。
故事讲完了,林轩也到了目的地。
“晚辈林轩,求见前辈,些许薄礼,不成敬意。”
说着,林轩把紫衣老大的人头扔了出去。
林轩对于真气的掌控细致入微,在千百刀气把紫衣老大千刀万剐的时候,寒冰掌力从天而落,不仅保存了紫衣老大的容貌,连惊恐的表情都保留其中。
这个容貌,这个表情,黑瞳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是她一生的执念,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把这个人千刀万剐,撕成碎片,可现在,这个梦,破碎了。
别人帮忙报仇,本该是好事,可对于神经有问题的人而言,这是天大的坏事。
“你竟然敢杀了他,他是我的,除了我,谁也不能杀他!”
一股黑气涌了出来,狂暴的掌力轰向林轩。
林轩眉毛挑了一下,一道刀气凭空升起,把掌力分成两半,劲力消散,林轩和幽若的衣角都没有摇动半分。
“就凭你这点本事,怕是要等到他老死,这颗人头是领路钱,请带我去见魔。”
黑瞳冷笑道:“你敢么?”
“当然敢,不过,我该称呼白前辈,还是步前辈?”
话是这么说,林轩心中还是吐槽道:就她这比狗屎还烂的运气,叫什么白前辈,想叫白前辈,出门捡个金矿再说。
风云世界并不缺乏女性高手,这位“魔”就是其中之一。
她原名白素贞,对,白素贞,只不过她不是千年白蛇,而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天才。
出生一个月开口讲话,五岁饱读诗书,八岁琴棋书画样样皆精,任何人所出的对联,她均能一一成对,她所出的对联,从没有人可以对出,她父亲为她所聘的十二塾师,在她九岁那年,便自愧不如,纷纷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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