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耽美同人 > 仙界第一卧底 > 第三百一十六章 我超勇的

第三百一十六章 我超勇的(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花仙子知道自己的实力和袁子澹略有差距,所以,才刚照面,她便使出了神器裂天自带的攻击。

裂天十击第三式——飞龙追日。

花仙子将手中的双刀丢出去,这双刀分则为刀,合则为剪刀,飞龙追日却是在不停地分分合合。

所有打斗中,花仙子的武器是最为炫酷的,刀丢出去,便化作青色的龙,红色的凤,龙凤交织前进,伴有龙鸣凤吟之声,像别的修士斗法,就算是弄出龙凤的模样,也没有花仙子的武器这么有神韵。

袁子澹也不敢轻视花仙子,能拥有神器,就算修为差了点,神器之威也不能小视。

何况,花仙子极有可能是王者之一。

既然如此,他就越应该趁着花仙子还没成长起来,将这个未来的敌人解决掉。

“苍龙出海!”

袁子澹海王戟一挥,一头由海浪所凝成的巨龙,迎向了花仙子的裂天双刀,两人斗法场景非常华丽,但花仙子的双刀更加灵活,绕过了海浪之龙,直冲袁子澹而去,袁子澹一惊,这刀还会拐弯?

袁子澹忽然回想起了花仙子之前的动作,在将刀甩出去的同时,手腕快速抖动,就可以在速度到达极限时,让刀在指定的位置转向。

妙啊!

“不过,只有这种程度的伎俩可奈何不了我!”

袁子澹自信满满,他虽然年轻,但战斗经验非常丰富,一身武技都是在厮杀中领悟出来的。

海兽为什么强大?

就是因为他们的力量强大,表皮厚实,所有的技巧都是花里胡哨的把戏,拥有绝对的力量,便可以一力破万法。

“一戟镇山河!”

这不是招数,这是中二中年人袁子澹提升士气的呐喊。

他一戟朝着双刀打去,打的非常准,双刀倒飞而出,却又自动合为一体,成了一把剪刀。

盘旋着飞向花仙子,此时的花仙子手中已经凝聚出了一团白色月光,双刀分散,白光加持上去,花仙子挥出了两道苍白的刀气,这正是广寒宫绝技,寒月冰魄斩,有神器裂天加持,这一招威力更是惊人。

刀气所过,满地霜花。

袁子澹这才知道自己小看了花仙子,她的境界稍低,但这攻击完全没有间隔,宛如狂风骤雨。

接二连三受阻,袁子澹心中也憋了一肚子的火,本以为自己所过之处,敌人不是一合之敌,但每次他都在防守,很气!

“青龙镇海!”

袁子澹气海的气旋飞速旋转,体内的真气已经调动到了极致。

他要以雷霆之势,将花仙子击败。

他的身上出现了青龙盘旋的虚影,袁子澹以身相合,奋勇出击,青龙乘风而来,撕裂了花仙子斩出的刀气,带着不可阻挡之势,朝花仙子冲去。

“看枪!”

袁子澹忽然听到一声怒喝,却见一杆长枪穿云而来。

这枪他认识,就是林云的!

枪先到了,而林云随后也出现,他踩着一条俊美的白色聚拢,威风凛凛,山海关众人俱惊。

不仅仅惊讶于林云参与战斗,更震惊于真龙的出现。

这白龙头生双脚,爪有五指,分明是真正的龙,而非蛟龙。

东方红月一眼就看出这是白娇娇,当初她是白蛟,如今竟成了白龙。

想到当初林云给了白娇娇龙珠,她对这个情况倒是不意外,但化龙可以这么快吗?

袁子澹看到林云,那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原本他是冲向花仙子的,看到林云出现,青龙虚影转了个向,直冲林云而去。

有一说一,林云还是有点虚的,没有了雪女这个最强辅助,他打不过有神器的袁子澹。

好在他有龙。

骑龙的感觉真的是太棒了,帅就一个字。可惜,呆会还要回去卧底,林云释放出了大雾,隔绝了战场。

山海关下的人,是看不到战斗的,而袁子澹的感知也会受到影响。

袁子澹和林云的枪撞了一下,稍微弱了一些势头,巧变也被打回到林云手里,林云一把接住,让巧变变成三叉戟的模样。

来,我们斗戟……吧……

越高端的战斗往往越朴实无华,两个人的戟互相朝对方捅去,戳了不下数百次,袁子澹发现自己竟奈何不了林云。

之前在秘境,林云的力气明明比他弱了几分,为何现在这么勇了?

袁子澹不知道,林云那时候只用了七成力,一来留有余地也好应变,二来也是怕吓退了袁子澹,没机会夺宝。

实际上,他得了雪山神力,力量在转修神力的草原,都可以排在前列,袁子澹虽然是天赋异禀,在修炼心神的人当中,袁子澹的力气绝对算是少有的强大了,但还是被林云制裁了。

两人只进行了武力上的比拼,还未分出胜负,忽然一只巨大的尾巴摆了过来。

神龙摆尾,龙蛇之属肉身攻击威力最大的一招。

尾巴是龙力气最大的地方,这一抽,袁子澹只来得及仓惶格挡,却还是被拍飞了出去,吐出一口血来。

他只当这龙是坐骑,却忘了真龙的战斗力比林云还强。

草率了……

主要是没跟真龙打过,活这么久,他也是头一回见到真正活着的龙。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妖尾:开局捕捉妖精女王艾露莎秦时:开局获得小无相功东大第一深情美漫祖宗人稻妻的日常系妖怪赛博:3智力的我肉体有亿点点强娘子京城名捕,而我是大反派木叶之我就是九尾海贼:这个剑豪太肉了吧海贼:这个家伙有点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