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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第三百四十四章生与死(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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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林夕就去了杨氏餐厅,杨小杰知道林夕在这座城市后,经常在这座城市,两个人才得以碰面。

杨小杰听林夕说明了来意后,问:“你想让我怎么帮秦力?”

是了,只要林夕愿意,杨小杰可以选择任何一个。

林夕思考了下,如果让秦力来代理杨氏餐厅,确实可以更快,更稳的做这门子生意,但技术,运营,都是杨小杰负责的,秦力提升不会太大,不如让杨小杰指点秦力一下,当然,不能因为自己的缘故,让杨小杰把实底全给交代了,毕竟人家还要吃这碗饭,他不能仗势欺人的。

林夕说:“要不你和秦力吃个饭,大概指点他一下,但不用交代太多,我想让他经历些挫折,太平顺了不好。”

杨小杰听明白了林夕的言外之意,他对林夕的印象更好了,以林夕的身份地位,可以胁迫自己干任何事情,但他没有。

普通富二代的嚣张跋扈,在林夕这里,没有表现出来分毫。

而且,林夕完全可以让秦力顺风顺水,扶摇直上,但他却选择让秦力自己来,不帮助太多。

杨小杰遵从林夕的意思,说是这几天就和秦力吃顿饭,交流一下。

林夕离开杨氏餐厅后,在门口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孩,柔顺的披肩发,如同瀑布般垂在身后,周身弥漫着纯洁,不俗的气息。

同时,还让林夕有种眼熟的感觉。

林夕好奇的走了过去,女孩则是抬着头,望向杨氏餐厅,似乎在憧憬着什么,根本没注意到林夕的靠近。

近距离一看,林夕认出来了,这是自己的高中同学,翟晓凡。

林夕陷入了回忆之中。

翟晓凡是林夕喜欢的第一个女孩子,那时候,林夕正是少年,羞于表达自己的感情,便把这份暗恋,藏在了心中,直到毕业,天各一方。

没想到在这里能遇见,林夕的心跳加快,时隔多年,这种感觉仍然没有消失。

林夕记得,翟晓凡上学时候,成绩不是太理想,她每天都会买许多教做菜的小本子,在课堂上偷看,为此老师还批评了她好几次,讽刺她以后是不是就想做一个家庭妇女,每天只会做饭啊?

后来,同学们还背地里给她起了个外号,叫翟主妇。

“嗯?林夕?”

翟晓凡的提问,把林夕从思绪拉回了现实。

林夕抬起头,对翟晓凡笑了下,同时点了点头,老同学见面,都很激动,林夕提议去杨氏餐厅吃点东西,翟晓凡拒绝了,她笑着自嘲道:“你忘记我是翟主妇了啊?怎么,不相信我的手艺?”

林夕连忙说没有,他还记得,翟晓凡最喜欢的,就是做饭,每周末都要约同学们,去她家里尝她的手艺,有次翟晓凡约到自己,他害羞的没敢去,手机都关了。

现在想想,

那时候真可爱。

此刻的林夕,自然是成熟了许多,他笑着点了点头,说:“那好吧,正好尝一下你的手艺。”

回去的路上,翟晓凡精挑细选的食材,她告诉林夕,高中毕业后,去厨师学校学了一年多,现在厨艺更有长进。

来到翟晓凡家里,她开心的把林夕带到厨房,让他帮忙洗菜什么的,翟晓凡做饭是种艺术,一丝不苟,甚至切菜,都特别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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