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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我知道,我愿意(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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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在金匮,诸事皆宜。

皓月是影侍卫,所谓影者,日光所不至者也。

所以虽然皓月在长达七年的时间,事实上掌握着天澜城极大的权柄,堪称为副城主的存在,但是当她卸下这个职务的时候,却悄无声息,几乎没有多少人觉察到这个实质上的大事件。

她是有望天境的地境大高手,天澜城任秋客之下的第二人,但事实上,天澜任家并无法给予她相匹配的报酬,她以报恩的名义几乎无偿地协助任秋客处理政务,可以说天澜城的一草一木都有她的心血,可是当她离开的时候,天澜城却找不到一点挽留她的借口。

因恩而留,缘尽而去。

皓月在感情这件事上竟然洒脱地让人莫名心痛。

所以在雪山口上,与皓月辞别的人只有那几个熟悉的身影。

任秋客自然在,他是真正的主角。

叶鸾也在,原本她并不需要相送,但是这位贤公主提出了,便没有谁可以拒绝。

然后是石枫,不知为何,这个还很年轻的少年似乎和皓月相识了很久,所以也站在了这里。

叶青定然在,她是促成这件事发生的关键人物,无论是出于赎罪还是见证,她都应该在这里。

所以葛生也在这里。

无忧骨也在,对于她,任秋客与皓月了解似乎还更多一点,因为她在望月山庄时,所拥有的权限与待遇都无限与叶青平齐。

如果说有认识并且不在的人,那么恐怕只有三殿下了。

她是那么淡漠的性格,皓月并不属于她所关注的范围,没有主动要求,叶青也便没有邀请,不过她人不在这里,也无法确保她并没有看着这里。

所以在雪山口边,七个人立在缓缓的风雪之中。

初见面时,皓月所穿的是剪裁得体的白衣的法师服,白发血瞳的隐族体征展露无遗,因为那时她是任秋客的影侍卫,并不需要长途跋涉,风餐露宿,也不用担心自己隐族身份带来的种种麻烦。

所以装束相当正式与精致,而此时此刻,这个女子已经换上了灰色的斗篷,左耳处一个小巧的红宝石挂坠让她变成了灰发黑瞳的寻常体征。

叶青看着她背上那个灰扑扑的包裹和这寻常冒险者的装束,那超越常人的美貌也被微妙地修饰,变得虽然好看,但只是水准之上的样子,无法和初见面时那个近乎风华绝代的魔导师联系起来。

或许七年前任秋客救下她的时候,她也是这幅打扮吧,从隐族走出行走天下的少女,十九岁到二十六岁,她将自己最好的一段时光都留在了这里,肆意绽放她那惊世的美貌,却隐藏在日光下,无人知晓。

或许当她从这里走出之后,会在那样大的世界里,找到另外一个值得自己倾心的男子,然后学着忘掉曾在天澜城度过的七年时光,结成自己的家庭,放弃回归自己的母族。

又或者在漫长的旅行之后,疲惫的她最终回到了血瞳一族的故地,在那里用她在外界半生的经验与见闻,帮助自己的族群在这个越来越迅疾发展的世界,在闭塞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向。

总之,这段故事里,再也找不到任秋客的名字,而任秋客自己,或许却期望着这样的结局。

他是一个客观的悲观者,所以总是想讲别人的幸福,构建在自己的舍弃上。

“世界这么大。”皓月站在六个人的对面,笑容浅微而释然:“如果有缘,总会遇见。”

这样说着,她转过头去,向着山下慢慢走去。

不管在感情上有多么优柔寡断,但是当一切明了之后,这个明快的女子,离别时却风淡云轻。

甚至不给任秋客与她结为异性兄妹的机会。

所谓离别,没有寒暄,没有恋恋不舍。

世界这么大,有缘便再见。

若是无缘,便是永别。

她并未牵上一匹好马,因为她是地境巅峰的大魔导师,孤身前行要比最好的马还要轻松快捷。

所以当她转身,几个眨眼间便消失在层层叠叠的山路之后。

只有那一排细细的脚印蔓延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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