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都市言情 > 禁区猎人 > 第三百八十七章 认贼作父

第三百八十七章 认贼作父(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其实对于林朔而言,进入这神农架林区,狩猎队彼此之间的联络,不一定要仰仗于卫星电话。

苗成云的卫星电话没电了,对林朔而言问题不大。

而林朔这边之所以会带一部卫星电话,只是为了能及时联络苏家老宅,不让家中二位夫人担心而已。

林家干这个行当上千年,在猎门统领进山的狩猎小队也有几百年,之前可没有卫星这种东西。

狩猎小队在山林中分头行进,对猎物进行多方围堵是常有的事情,及时的联络手段必不可少。

其中最简单的法子,那就是吼。

吼在山林中是非常好的联络方式,不仅可以传递信息,还可以驱赶猎物。

几个人分头行动,围三缺一把东西围上,嘴里一吼,无论多穷凶恶极的东西,肯定是先往没人的方向逃窜。

规划猎物的行进路线,在合适的地点进行最后的猎杀,要达到这个目的,吼声是必不可少的。

除此之外,林家人进入山林想远距离联络其他猎人,还有一种得天独厚的法子。

他们家有黑凤,可以帮着传话。

之前林朔跟让林小八继续在天上盯着,这天早上,这只鸟终于回来了。

正好临时营地里,周令时正在做饭。

目前魏行山背包里的自热军粮已经不多了,众人敞开肚子吃那是不可能了。

一人一份军粮,这是今天全天的食物配给。

小八既然回来了,林朔没办法,只好把自己的这份分给它一些。

林家黑凤一边吃着林朔手里的自热军粮,一边痛心疾首地说道:

“朔哥,苗成云这小子,太没有骨气了。”

林朔看这只鸟的吃相,就知道它是真饿了,索性自己就不吃了,问道:“你看见他们了?”

“看见了,盯了半宿呢。”小八说道,“云家那些护道人,应该是被马逸仙控制住了。十头金雕抓着他们,落在东边的一个山坳里了。

朔哥你放心,我知道那个马逸仙有点儿能耐,没敢靠近,就在他们头顶上空转圈飞着,他应该不知道我在上面。”

“怎么说?”林朔问道,“苗成云怎么着就没骨气了?”

“嗐,那个二傻子,也不知道有什么手段,没有被控制住,看样子是混在里面了。

不过这小子演技不过关,别说马逸仙了,我在远处都看出问题来了。

别的护道人都垂着脑袋,眼神是木的。

这小子倒好,一双贼眼滴溜乱转不说,脑袋还时不时抬一下看看周围的动静。

最可气的是,落地那一下,别的护道人膝盖一弯这就站住了,他非要做一个前滚翻卸力的动作。

就这么一根鹤立鸡群的棒槌,马逸仙又不是个傻子,自然就看出来了呗。

朔哥,要是换成一般猎人,既然混不下去了,崩管怎么着,是不是先干一架再说?

打不打得过另说,总得先试试。

真要是个怂货,扭头就跑也成。

手上的能耐差点儿,那就斗斗脚力嘛。

能活着跑出来给咱送一份情报过来,也算这苗成云有说法了。

结果这小子倒好,噗通一声就跪下了。

跪下求饶也算了,他还跟人家马逸仙攀亲戚呢。

最后算下来,马逸仙是云语兰的夫婿,他自己是云秀儿的未婚夫。

而云语兰是云秀儿的九世祖。

九世祖,他跟人家一辈一辈算。

父、祖、曾、高、天、烈、太、远、鼻。

然后他叫马逸仙鼻祖姑父。

朔哥,鼻祖姑父,这称呼你之前没听说过吧?

然后那通彩虹屁,那是照着人家脸上直接轰啊!

马逸仙都被这小子逗乐了。”

“然后他就活下来了?”林朔问道。

“那还能不活下来吗?”小八说道,“活下来还不算,马逸仙说这小子炼神天赋不错,直接收他做徒弟了。”

“哎呦,那辈分可就乱了。”苗雪萍一脸担忧地说道。

“姨娘,您就别担心辈分了。”林朔哭笑不得地说道,“这事儿还真有些难办。”

“怎么?”苗雪萍问道,“人不是还活着吗?”

“活人比死人值钱。”林朔摇头道,“如今我这位大舅子,算是被马逸仙扣在手里了。回头打起来万一磕着碰着,老丈人那边不好交代。”

“没事儿。”苗雪萍摆了摆手,“回头真要是到了那个地步,你只管盯着马逸仙就行。

其他九个护道人包括这个苗成云,交给我。

他们是死是活,我不敢保证。

我能保证的是,我不会让他们干扰你。

出了人命不怕,有人要是不服气,让他们来找我,我苗雪萍接着。”

“这真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林朔笑了笑。

“那是,咱干娘还是稳得住场面。”魏行山笑道。

正说着呢,林朔和苗雪萍几乎在同时怔了怔,把头转向了北方。

不一会儿,北边的林子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动静。

魏行山心里一紧,正要去掏大腿上别着的手枪,随后又放弃了这个念头。

因为他发现,林朔和苗雪萍神色淡然,来者应该不是敌人。

很快两道身影从林子里窜了出来,其中一个魏行山还认识。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我在诸天逐渐全知全能这个明星来自末世港综,捉诡成仙从猛诡差馆开始斗罗:一卷山河社稷图开局巅峰贝克汉姆,帅就完了四合院:从认一大妈当干妈开始我的夫人是神捕影视:人生新体验异界太凶,我苟回现实显圣我有一颗两界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