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大自然的搬运工(1/ 2)
接下来几天,陈林芝和设计院的赵师傅多次沟通,总算把土地利用的总体框架设计好了。
在1982年版本的《鹏城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发展大纲》里,其实也有简单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案,主要分为生活区、工业和仓库区、农田山林区、游览区等等,其中农田山林区占据整个经济特区的绝大多数土地,工业和仓库区的规划也少到可怜。
鹏城终究才刚起步没几年,受限于区区数十万人口以及少量工厂,即使是最有野心的那群人,也无法预料到将来这里会发展成什么样子,难免存在局限性。
《鹏城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发展大纲》才发布几年就跟不上时代,新版的《鹏城经济特区总体规划》方案正处于酝酿阶段,即将递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在赵师傅的建议下,陈林芝参照这两年刚拟定的《鹏城经济特区总体规划》草案,将自己选定的地块做出细微调整,并且以一己之力使得还没出炉的《鹏城经济特区总体规划》草案也跟着调整,确保他得到自己想要的土地。
完全可以说,为了从陈林芝这里拿到一大笔美元投资款,某些人真的是有求必应。
要说这次改动最大的变化在哪,绝对是他将职工宿舍楼的位置,纳入了“生活区”规划中,看似区别不大,影响却很可能极为深远,这意味着将来宿舍楼大概率会是七十年产权的住宅性质,而非工业用地,总面积约有六百四十亩,厂房仍处于工业用地规划范围内,要不然就算脱离了1982年版的规划设计,通过审批的难度会相应加大。
难度加大罢了,不是绝对不可能。
在这1986年的三月份,为了改革开放招商引资,许多规矩并不是绝对一成不变,尤其在面对外商投资的情况下,一切以吸引外资、扩大经济为前提,政策相当灵活。
鹏城等地本就属于试验田性质,往哪个方向发展、最终结出什么样的果子,谁都不清楚,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上面给予了极大的包容性。
既然正在酝酿中的《鹏城经济特区总体规划》草案,将某些早已建成的国企福利房、集体经济房所在地纳入“生活区”规划中,陈林芝特意点明职工宿舍楼的性质问题,自然也就属于合理范围内的需求了。
在当下,即使是经验老道的赵师傅,同样搞不明白陈林芝为什么提出这样的要求。
轰轰烈烈的房改政策还没颁布,当地人观念中完全没有房地产性质的概念,无非是住在国家的土地上,从工作单位分到一套房子给自己住,又或者自己在国家的土地上盖房子住,仅此而已,买卖只属于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何况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明文条款。
说实话,假如不是为了这批配套建造的“职工宿舍楼”,陈林芝完全可以去挑选市中心电子大厦旁的众多空地,方便对外出租,垫资压力更小些。
尽管陈林芝从一开始想的就是建造总部留着自用,可从现在的规模来看,不知要等哪一年才能将规模扩大成那样子。
跟租金相比较,还是建造职工宿舍楼更划算。
陈林芝忙完这一块,心思又跳到了别的地方,本想去廣洲寻找小美女钱玥,然而对方应该带着弟弟去读大学了,一年租约快要到期,也不知究竟去了哪里,索性作罢。
参观了自己公司开设的直营门店,店铺招牌统一都是“M·O·M”字样,红底白字,霓虹灯能发光,五彩斑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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