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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庆祝(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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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飞蓉现在是一点都不紧张了,激动劲还越来越大,兴高采烈的跟喻昕婷和安馨分享今天的见闻:“我们去的时候她正在录音,当时我真的头晕了,可是又不敢盯着看,不晓得以后还有没有机会。”

安馨有点不屑:“多的是!”

喻昕婷嘿嘿:“你们要是认识了,就介绍给我们……她是不是特别瘦?”

付飞蓉点头:“嗯,腿好细,这么一点点粗。”边说还边比划。

安馨问:“她听你唱歌没?”

付飞蓉回想:“可能听了的……那里的音箱质量几好,听得好清楚好清楚,比我们这么讲话还清楚些!”

齐清诺没参与这些话题,一直在看合同,现太厚了一时半会也看不完,就说:“等会去复印一份。”

杨景行说:“我都看过了,你拿去。”

齐清诺问:“你不给专业人士看看?”

杨景行说:“我能找到的最专业的就是你爸了。”

齐清诺说:“他不是律师……不过估计那些律师也不懂这一行,你不急吧?”

杨景行摇头:“不急。”

到了后,付飞蓉嫂子热烈欢迎,大家都很高兴,连齐清诺都恭喜恭喜。付飞蓉的哥哥要妹妹拿钱了去找个好地方吃一顿,杨景行说:“还是你这,你把钱收了吧。”

老板娘说:“我新煮的饭,用的好米,你们先聊天啊。”

还是点菜,每人只点了一个,因为都知道老板肯定要自作主张加好多的。

第一道菜还是烤鱼,看样子配菜都切得精细一些,喻昕婷还认出来这个鱼和上次吃的不一样,老板娘解释这是她刚刚去买回来的大鲤鱼,比鲢鱼味道好。真是盛情款待啊,一群人都说好吃。

老板趁现在还不忙,拉着老婆一人端了一杯啤酒来凑热闹,老板有些动容:“我没读过书,不会讲话,就是感谢你们不嫌弃我们盼盼,把她当朋友,这么帮助她,我们一家人一起敬你们一杯,杨景行,齐小姐……”

齐清诺还比杨景行先站起来,她也双手拿着装橙汁的杯子,笑说:“我们蹭吃蹭喝好多回了,你还这么说,我们真的不好意思……来,我们敬大哥和嫂子一杯。”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支持,杨景行还策反付飞蓉:“盼盼,你最应该感谢你哥哥嫂子,天天都能吃到他们做的菜。”

一群人哈哈乐着,付飞蓉嫂子继续说:“我们去年在老家过年,给盼盼算命就说她要遇到贵人……”

杨景行说:“没算准,今年都快完了。”

安馨笑:“已经是零七年了。”

付飞蓉嫂子先看杨景行:“杨景行……”笑一下:“我都不晓得怎么称呼你好,学别人叫杨先生,又觉得那个了点,呵呵……”

杨景行求情:“就名字。”

老板娘又看齐清诺:“齐小姐……”

齐清诺笑得好无奈:“嫂子……我都不该叫你嫂子,你不一定比我大。”

老板娘吓一跳:“不可能!我二十三了!”

齐清诺笑:“差不多,我们都奔三。你真的别和我们客气。”

老板娘不好意思:“喻昕婷我就叫得顺口些,可能是老乡的原因。”

齐清诺呵呵:“昕婷,我吃醋了。”

喻昕婷呵呵乐,对老板娘说:“我们都是好朋友,都一样的。”

这顿饭吃得蛮开心,除了杨景行不是特别活跃以外,安馨甚至开始展望起付飞蓉的光明前途,说她以后要是成了大明星就如何如何了。

付飞蓉显然没那个想法,怕怕的:“别说了,周围人听到要笑死我。”

安馨说:“你都要签约了,凡事皆有可能。”

付飞蓉撇一下嘴:“旁边那个卖面条的好瞧不起人,我在酒吧唱歌,她还以为我干啥子不正经的。”

齐清诺鼓励:“你用事实让她闭嘴。”

付飞蓉你是你爸爸的女儿,她开始还不相信!”

齐清诺笑死了:“我肯定是我爸爸的女儿!”

……

吃完了饭,付飞蓉还要继续去酒吧上班,杨景行决定跟去,让齐达维帮忙分析一下合同,看有些什么可以讨价还价的。喻昕婷也想去,可安馨要回学校,只好让她自己打车了。去酒吧的路上,喻昕婷也开始了解合同内容,只有付飞蓉这个当事人不太关心。

喻昕婷都看出来:“这些要求好过分!”

齐清诺说:“这还算好的,没天理的都有。”

喻昕婷看着付飞蓉赌气:“大不了不签合同,看他们怎么样!”

付飞蓉说:“我随便,怎么样都行。”

到酒吧后,齐清诺把一摞合同拍到父亲面前,说:“要你帮忙了。”

齐达维只瞄一眼,对杨景行乐:“老甘给我打过电话了……”

齐清诺说:“这次你要站在你小兄弟这边。”

齐达维笑:“我们都在你这边的。”

趁时间还早,几个人坐下来慢慢谈。齐达维不管怎么样还是先恭喜了杨景行和付飞蓉,毕竟有无数人挤破脑袋也要不到一份合同。

齐达维对杨景行强调:“老甘是在帮你,他欣赏你的才华,他也是宏星的元老了。”也不知道他到底站在哪边的。

杨景行点头:“我知道,可是还是要谨慎。”

齐达维笑笑:“我们当新人的时候,看见合同就签……确实也吃过亏上过当,不知道他们现在又是些什么新花样了。”

接下来就开始分析合同,齐达维一页一页的看,大部分是瞄一眼就放下,偶尔才有一张里面的一些条款能让他说出些头绪和意见来。没办法,“公司”这个东西,就是利益放在第一位的,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嘛。

关于某些过分的霸王条款,齐达维也安慰了杨景行,只要你和公司的关系还不错,能为他们创造利润,就不会那么夸张。比如公司安排了商业活动,你不喜欢,是可以商量的。当然,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

分析好了好久之后,齐达维给出了他能给的最好的参考意见:“最好签的时间短一点,三年最好,到时候再续约,就有更多余地谈判。”他也回忆了自己十几来年的演艺生涯,从还没结婚开始就签合同,前后换了三家公司,也有好多不堪回,现在说起来都哭笑不得。其实城隍乐队最辉煌的时候是齐清诺五岁到十岁那几年,那时候他们就在宏星公司,虽然不是百分百愉快,但是公司至少没做过什么特别过分的事。

而且那时候的艺人歌手并不会太多的依赖公司,大部分都是有真才实干的,还有资格抱怨资本家的剥削。现在呢,娱乐行业已经是快餐消费了,新一代的明星们,大多是包装出来的商品,没什么资格讲个人魅力能力,所以也别抱怨经纪公司太黑暗什么的。因为离开了公司,你可能屁都不算一个。

杨景行还算是运气了,凭借几歌给人的印象,拿到了一个新人完全不敢想的合作模式。如果不是看好杨景行的歌,就付飞蓉的综合素质,求着去当包身工可能也不会有人签她。

所以齐达维也提醒了杨景行这一点:“写歌不轻松,催稿的时候跟催命一样,而且经常要修改几十次,越有才华的他们越是压榨你……说个事你别吓到,毒品他们都给你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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