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离岸公司(盟3/4)(1/ 2)
手持近31%的lvmh集团股权,林谦的身家已然超过了华夏当前所有知名富豪的身家。
当然……
林谦只是身家超过了这些人,但若是论影响力、社会地位,林谦短时间内还是远远无法和这些人相比的。
虽然在个人财富方面,林谦吊打他们,但是他们每个人的手里却都掌控着一个庞然大物。
价值2800亿的股权,看似非常庞大,但若是和企鹅或是阿里这样当前市值近万亿的庞然大物相比,那就又有些不够看了。
林谦向来是个蛮有自知之明的人,就像是刚刚得到系统第一次打钱的五亿美金时,对于自己并不了解的股市,即便他知道些未来的动向,但他仍旧很懂得克制,很清楚自己的能力范围究竟在哪里,那些投资能碰,那些投资不能碰。
所以在获得lvmh集团近31%的股权后,林谦在短暂狂喜后,他很快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
他将文件袋打开,然后将里面的诸多股权转让书取了出来,然后一份份的查看。
这些诸多股权转让书,转让的并不是lvmh集团的股权,转让的而是这些投资公司自己的股权。
林谦的手里现在有着总计46分股权转让书,每份股权转让书转让的股份都高达99%,也就是说当前的林谦,就是这46家投资公司的实际掌控人。
而这46家投资公司,全部都是离岸公司,并且法人不是林谦,而是掌控着余下1%股份的那个人。
这46家投资公司,当前都间接或直接的持有着lvmh集团的股权,多的百分之几,少的只有百分之零点几。
直接持有lvmh集团股权,就是字面的意思,这家公司直接持有lvmh集团的股权,现在这家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变为林谦,便代表着林谦借着这个投资公司,持有了lvmh集团的股权。
而间接持有lvmh集团股权,就稍微复杂了些,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将林谦当前掌控99%股权的这家投资公司命名为a,然后将lvmh集团命名为l。
那么间接持股大致的意思就是,林谦当前所掌控的a,它本身并不持有l的股权,从表面上看a和l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关联,但其实a的下面还有个公司b,这个b却是由a全资掌控的。
a和l虽然没有关系,但是b却和l有关系。
用简单的列式表现,大致的意思就是林谦→a→b→l,从而间接持股掌控l的股权。
当然,这只是最简单的间接持股,林谦在这份文件袋中还看到了许多更加复杂的间接持股,所串联的公司高达十几家,当然其掌控的股权也是比较多的,通常持有lvmh集团的股权都在百分之几以上。
在这份文件袋中的诸多手续文书中,涉猎了超多和经济学、投资学、会计学、法律学等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以林谦这半吊子的水平,只能勉强看懂些皮毛,甚至是连皮毛都算不上。
同时,林谦惊奇的发现,这些他当前所掌控的投资公司,并不是凭空冒出来的,其中很多公司的历史甚至能追溯到百余年前。
这些公司所掌控的lvmh集团的股权,也不是突然拥有的,很多公司早在几十年前,甚至是在lvmh集团刚刚成立之初,便已经持有了lvmh集团的股权。
它们直接或间接持有lvmh集团的股权,但是却从不参与lvmh集团的运营和决策,就好似是非常纯粹的投资公司,结果不知道系统运用了究竟怎样的力量,让这些投资公司的实际掌控人瞬间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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